第164章 全进自己口袋了 (第2/3页)
这事儿,在燕京好像不成立。
有个老哥总结的特别好:
在燕京人眼里,收别人钱证明自己缺钱;给别人钱才是有面儿的事。
“看来燕京确实没彩礼。”
“姑娘,要不你在燕京找个你们温州的呢?”
“这样的人,我爸妈有推荐过一个。”女生年纪应该不小了,所以这些事都经历过:“他家里比我家要稍微差一点,年纪跟我差不多。”
“但是他家明确表示,结婚只出房,最多10万的彩礼意思一下,至于陪嫁,给不给都无所谓,反正他家也不缺钱。”
“我爸妈不能接受。”
“他们说一定要150万,10万彩礼那是普通家庭。”
“等会儿……”张哲做了个停的手势:“你们那边还有给10万彩礼的?那普遍的金额到底是多少?”
“一般是18万、28万,我有个发小是38万。”
“老师,我前面说的习俗,是双倍陪嫁,不是说都是150万,这个金额是我爸妈定的,他们想的是我嫁过去以后能过得舒服点。”
“嗯,你父母站在为你好的角度,这么想确实没问题。”
“但这个事情,得掰成两块来分析。”
“首先是金额的问题。”张哲举了个例子:“要是家里有钱,就能无限制的提高彩礼的金额,那娶雷总任总的女儿,不得出10个亿的彩礼啊?”
【这姑娘还是保守了,建议按照男生家总资产的百分比来要价】
【她的父母也是神人,又不缺钱,提这种条件除了恶心男方,还有什么用?】
【我觉得没问题,女方父母只是想要男方一个态度】
【不是说了会返300万吗?男方又不吃亏】
“第二个问题是嫁妆的归属问题。”
“嫁妆除非婚前协议写清楚了,不然一般都是默认女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别说你家陪嫁300万了,就是3000万,那钱也是你自个儿的。”
“只要你想,男方一毛钱的便宜也占不到。”
“点名批评一下某些弹幕,竟然会觉得,这对男方来说是个挣钱的生意。”
张哲有些嘲讽的笑了一声:
“又把女儿嫁给你,又给你300万,好事都让你占了,当人家父母傻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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