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祖坟着火了 (第1/3页)
刘福庆慌忙地将信举在半空中看了起来,眉头越皱越深。他早年的时候在韩家的私塾偷学过一阵子,后来部队带着他们剿匪的时候,还在部队的扫盲班学习过,能认得几个字。
这上面的几个字他都明白,最后的“刘一民收”更是清清楚楚。他使劲地挠了挠脑袋,看向李兰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叔,你问我,我还想问你呢!一民的嘴可真严啊,谁都没说。我现在回想一下,肯定是麦假的时候他去公社把文章给寄了出去。”
李兰勇从旁人的手里拿过水壶,咕咚咕咚地喝了几大口。用胳膊擦了擦嘴角的水,笑着说道。
“队长,兰勇,作家是什么意思?”
三队的人已经将两人围的严严实实的,七嘴八舌地议论起作家是什么东西?
“作家,作家就是写东西的人,写的东西会发表在杂志上,报纸上,还有课本上。说不定以后一民写的书,还会印在课本上让孩子们学习嘞。”
刘福庆扯了扯李兰勇,说道:“先别把话说的那么满,万一不是,那就丢死人了。”
尽管如此说,刘福庆的嘴角都快咧到天上了。
“我就说我家一民有出息,就算当不了老师,也能干其他的。”杨秀云得意地说道,从刘福庆的手里接过信封,翻转着看个不停。
她不认字,但是她就觉得这信封好看。
“队长家的老二有出息啦,我回家也得教育我家小子,好好学习,好好向一民学。”有社员羡慕地说道。
“作家”这两个字让整个三队的人都震惊了。他们可能还没弄明白作家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李兰勇说的报纸和课本他们可知道。
杂志嘛,也不知道。大队部有报纸,但还没有订过杂志。
所有人都意识到,队长家的老二要一飞冲天了,不再是那个即将失业的大队老师,不再是那个跟他们一块出工、割麦子掰玉米的年轻人了。
实在是太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