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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三章 江源监国

    第七百三十三章 江源监国 (第3/3页)

,谁也别想回家了!”

    深夜,御书房灯火通明。

    如山的卷宗被搬了进来。

    江源没有丝毫倦意,他带着几位核心大臣,一卷一卷地翻阅着那些已经泛黄的故纸。

    在浩如烟海的档案中,他们找到了问题的根源。

    帝国在接收吕宋初期,为了尽快安抚人心,延续了许多前明甚至更早的西班牙殖民时期的模糊政策。

    对于土著与汉人移民的土地所有权界定,只有一个笼统的官府授田和民间私垦的说法。

    缺乏明确的法律细则和勘界标准。

    随着汉人移民越来越多,开垦的土地与土著的传统猎场,林地发生了大量的重叠。

    官府判案时,往往偏袒汉人,积怨日深,最终导致了今日的流血冲突。

    “原来如此。”

    江源放下手中的卷宗,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病根,找到了。”

    他看着熬得双眼通红的几位大臣,沉声道:“诸位,今夜便辛苦一些,你我君臣一道,为我帝国海外领地,立一个万世之法!”

    “传本王口谕,召集内阁与法部所有堂官主事,连夜议事!本王要亲自督办,制定一部《海外领地土地确权暂行条例》!”

    在江源的主导下,一场通宵达旦的立法风暴,在紫宸宫深处展开。

    天亮之时,一部崭新的法案,已经初具雏形。

    条例的核心,便是江源提出的三大原则:

    其一,先占原则。

    无论土著汉夷,凡能出具确凿证据,证明其家族在此地连续居住,耕种超过三十年者,其土地所有权,受帝国法律保护,神圣不可侵犯。

    其二,开垦原则。

    对于无主荒地,凡第一个进行有效开垦,并连续耕种、产出超过三年者,在向官府报备之后,即可获得该土地的永久使用权。

    其三,纳税原则。

    所有获得确权之土地,无论所有者是谁,皆需按照帝国《田亩税法》,一体纳税,方为合法。

    “空有法条,无法落地,亦是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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