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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许知青的第一笔稿酬

    第二十四章 许知青的第一笔稿酬 (第3/3页)

志,你这文绉绉的本事,真该去报社当干事。”

    “可别。”

    许成军摆摆手,把糖盒往钱明手里一塞,“我这点墨水,写点农村事还行,真去了报社,怕是连会议报道都写不利索。”

    “大家看他,他今年可要是考北外的正经高考生!”

    话题一转到钱明身上,众人果然凑过去打听高考的事。

    人群里,恍惚看见钱明大拇指向下,对准了许成军。

    ...

    许成军趁机把汇款单揣进内袋,指尖触到稿费单,嘴角忍不住带了点笑。

    刚才说的虽是场面话,心里却是乐开了花的,这拾元贰角,不算多,却是他用文字敲开世界的第一块砖。

    ...

    “许知青,请客!”

    走廊里传突然来马胜利的声音,他挎着个军绿色书包,额头上还带着汗珠。

    “我表哥说你稿子见报后,好多读者打电话到报社问‘老周是不是年广九’,张副编让我给你送份样报合集!”

    “哟,你这都收到啦?”

    得,今儿个是没个消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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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稿酬的事能引起大家关注,确实是个年代的稀罕事,也是特殊时期后,留下的一笔账。

    建国初期,1950年第一届全国出版会议确立了新中国稿酬制度的基本框架,同年颁布的《书稿报酬暂行办法草案》规定采用折实单位计酬,即以米、面等生活用品折算,著作稿每千字8-16个折实单位。

    1958WH部颁布《书籍稿酬暂行规定草案》,将著作稿基本稿酬定为每千字4-15元,腰斩标准至3-8元。1960废除版税制,专业作家改为领取国家工资,稿酬仅作为辅助收入。

    后来全国停止支付稿酬,作者仅能获得象征性补贴,出版单位普遍实行“任务”制,业余作者需借调写作,食宿自理且无报酬。

    1977年GJCB局开始试行新闻出版稿酬及补贴办法,结束无稿酬状态,规定著作稿每千字2-7元、翻译稿1-5元,但强调“低稿酬、只付一次”。

    后世人们往往把1980称作中国文学的黄金时代,也正是因为1980年颁布通知,将稿酬标准提高至著作稿3-10元、翻译稿2-7元,并恢复印数稿酬,全面提高了作家们的创作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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