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牛头酋长 (第2/3页)
之森走去。
过去洛兰之森,就要差不多半个小时的时间。
进入洛兰之森后,距离目标地点更是要走上半天,随着实力提升,这种用在路上的时间是越来越多了。
林默有想过能不能缩短赶路的时间,但这个问题其他的冒险者们也都思考过,结论就是没有什么好办法。
前往洛兰之森的这段路途倒是还好说,可以雇佣马车,大概用一半或者更短的时间就能抵达,但这也仅能节省十几分钟而已。
而进入森林之后,马车就很难继续行驶了……
那些商队基本都是走开辟出来的主路,而冒险者们需要做的任务,基本都是远离主路的。
只有比较少的情况能通过马车开往主路的方式节省一些时间,大多数时候还是只能靠腿走。
倒是在一些吟游诗人的故事里,强大的冒险者可能会捕获一只魔物作为坐骑,用来代步。
但也不是什么魔物都能当坐骑的……
像是洛兰之森里的这些魔物,基本智商不够,很难进行驯化。
长途跋涉,林默和艾莉倒是没什么问题,对作为牧师的菲妮来说,就比较困难了。
前面几次任务小队也会经常停下来让她休息,毕竟是提供额外奖励的金主嘛,也没人会有意见。
这次当然也是一样。
还没到中午,银辉小队就停下了脚步,短暂休憩。
林默没有忘记身为冒险者应当遵循的准则,虽然这片区域的魔物理论上来说很难对他们造成什么威胁,但还是十分谨慎的探查了一下四周,布置了几个简单的陷阱。
菲妮从随身带来的食盒里拿出一块松饼,小口的咀嚼起来。
说起来,菲妮似乎还挺贪吃的,每次外出都会带不少好吃的,而且都是高糖分的食物。
林默不由瞥了眼她平坦的小腹。
吃的多,以前应该也不怎么运动,但是一点都不胖,只能说,让人羡慕的体质……
在原地休息了一会,林默设置好的陷阱突然被触发了。
这倒是让林默有些惊奇,虽然每次都会出于谨慎的布置陷阱,但是实际触发过的次数还真不算多。
拨开草丛看去,原来是一只哥布林。
被陷阱束缚住腿的哥布林不断的呼救着,将四周的几个同伴也一并叫了过来。
这整挺好,还多给他送点熟练度……
对这种该死的邪恶绿皮生物,林默向来是不会手下留情的,看到就顺手弄死。
于是,就在几只哥布林围着陷阱研究该怎么营救之际,一颗火球突然飞出,正中其中一只哥布林的脑袋。
霎时间,魔法强大的威力就将那颗丑恶的绿色脑袋烧成了焦炭。
“嘎!”
哥布林们顿时惊叫出声,看向火球飞出的方向,林默缓缓走来,手中又一颗火球出手。
火球术丢中一只哥布林的躯干,炽烈的火焰燃烧,瞬间让它发出一阵凄厉的惨叫声,没几秒便倒在地上,没了动静。
剩下几只哥布林顿时战意全无,纷纷四散而逃。
林默也不着急,不紧不慢的追上去,挨个用【火球术】点名。
最终,为火球术又增加了6点熟练度。
林默看了眼(13/100)的进度,无奈的叹了口气,任重而道远啊。
回到原地,菲妮休息的也差不多了,于是继续出发,向着任务中记录的异变硕鼠的方向而去。
因为小队只有三个人,不太好形成队列,于是干脆并排行走,林默和艾莉把菲妮保护在中间。
赶路的途中难免无聊,除了警戒四周以外,偶尔的空闲,林默也会和队友搭话。
比如他对菲妮的这根手杖就挺好奇的。
通体呈现银灰色,大约有一米多长,除了作为法杖使用以外,还兼任着菲妮的拐杖,以及近战武器的职责。
“菲妮,你这根手杖的材料……不会是秘银吧?”
考虑到她的身份和家资,林默有些不确定的询问道。
“是的。”
菲妮点了点头:“这是我16岁生日的时候,母亲送给我的礼物。”
“……”
有钱真好。
林默不由在心中暗暗感叹一句,最终还是把“阿姨还缺儿子吗”这种比较逆天的话憋了回去。
“这根法杖大概得多少钱?”
林默有些好奇,秘银制作的手套都得800-1000金币,这法杖的耗材,可明显要比手套多多了。
“大概25枚水晶币?我也不是很确定……”
菲妮的眼中带着大小姐才会有的茫然。
25枚水晶币,2500金币。
“嘶——!”
林默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么贵的东西,人家用来敲哥布林的头。
虽然秘银的材质比较坚固,也不用担心会损坏就是了。
这种材料除了作为法杖和法术手套的耗材以外,其实也能用来制作护甲。
比大多数钢铁更强的防御力加上轻盈的质量,甚至还有不错的延展性。
不过相比起同等价格的其他材料,比如山铜,秘银打造的护具除了轻盈以外,防御性能就要差上许多了,而且也浪费了其强大的通魔性,所以一般只作为部分贵族装逼或日常防护的选择,属于非常小众的用法。
至于用来制作武器……
秘银材料的确足够坚固,也具有一定的延展性,但这种材料的柔韧性只能算一般,作为武器来说能用,但不够优秀。
最重要的是用秘银打造的近战武器有一个非常致命的问题——那就是轻。
轻盈本身是一种十分优秀的属性,但对诸如战士、骑士这样的职业来说,他们还是更喜欢沉重一点的手感。
武器本身的质量也能让他们在战斗的正面碰撞中取得一定优势。
哪怕是刺客的短柄兵器,也有综合属性更加优秀且便宜的材料。
所以芙洛拉那天提到的“魔剑”,才会很难打造,因为秘银不行,而诸如陨铁、玄铁这类材料又不具有魔法亲和力。
除非是传说中的精金。
但那种材料的稀缺和珍贵程度,可远比秘银要夸张多了。
传言精金是龙族最喜欢的材料之一,而哪怕是一头巨龙的库藏,通常也不会很多,完全不够用来打造一把武器。
最重要的是,在目前来说,“魔剑士”这种东西根本就像是一种假想,根本没有能同时将魔法和剑技都磨炼到极高水平的人,所以哪怕有能力的人,也根本不会浪费这种极其昂贵的材料去做无谓的尝试。
芙洛拉这是给他画了一个很长时间内根本无法实现的大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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