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37章 老子想低调!你们要闹哪样? (第2/3页)
黑纱遮住了林欢的双眼,旁人无从得知他的情绪。
可他对方儒拜师却没有半点高兴。
别说收徒弟,就算收个干儿子对他而言也没用。
还不如银子来得实惠。
“银子呢?”
方儒从怀里取出几张银票,正在数银票之时,沈庸的大手一把将所有银票都抢走,拍在桌子上。
“真磨叽!”
方儒的心都快碎了。
这一趟不但没赚到钱,还倒赔了不少。
这些都还是小事,关键现在成了他人生最大的污点,估计以后这名声都臭了。
他心里不甘,将来一定要报复。
突然,他想起到现在还没看过斗笠下面的脸,这还如何报仇?
“学生可否一睹老师的真容?”
此言甫出,众人心中暗自欢喜。
大家早就想看看究竟是什么人能写出如此佳作。
林欢嘴角一抽。
草!
都是千年的狐狸,玩儿什么聊斋。
不就是想以后报复我吗?
他默默地将方儒的银票揣进怀中,语气淡然道:
“钱财乃身外之物!你若是能用心看待一切,便不会在意区区皮囊,今日之事也不会发生。你的学问更不会停滞于哗众取宠之流。”
刚才还想着一睹林欢风采的众人突然感觉这句话好有道理,马上有人用小本本记录下来。
怪不得人家文采斐然,皆因心无旁骛,一心向学。
仔细想想,刚才那般绝世美人投怀送吻,人家还不是淡定如初,坐怀不乱?
方儒心中暗骂林欢狡猾,这明显是怕报复。
于是他马上改口。
“徒儿还不知老师名讳。”
众人目光再次变得灼热。
即便不看容貌,最起码也要知道叫什么吧?
于是大家纷纷附和,请求林欢留下名字。
林欢一琢磨,这次是真没什么可推脱的了。
于是,他眼珠一转,看了看自己的斗笠。
他便将自己的声线略微调整,带出一丝沙哑和苍老。
听起来有点像四五十岁的人。
“为师的俗名早已淡忘,只记得时常有人称我为‘笠诗仙’。”
说完之后,林欢给自己点了个赞。
有了这个名号,看谁以后还让他摘斗笠!
终于知道能写出此等惊世绝艳佳作之人的名号,所有人都激动了。
“果然连名号都这么清新脱俗!”
“对啊!一听就是闲云野鹤般的隐士高人。”
“嘶……我记得小的时候,爷爷曾经跟我说过‘笠诗仙’的古诗呢。”
“哦?真的?诶呀,我好像小时候也听说过。”
斗笠下的林欢嘴角猛抽。
看来哪个时代都一样,大家都巴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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