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七千斤! (第3/3页)
来,只能靠人力在内部推动,驱动起来极为麻烦,若是用来攻城或是长途赶路,便是个不小的难题。
“罢了,步子不能迈得太大,还是循序渐进吧。”
李逸摇了摇头压下心中的念头,他看得很通透。
“该进山了呀!”
手头的活计暂时告一段落,前往金陵的计划又被搁置,总不能就这般提前进入猫冬状态浪费时光,略作思索后,李逸便打定主意进山寻找软锰矿,瓷土或是石英矿,哪怕能找到其中一种,也是极大的收获。
大荒村种下的诸多农作物中,洋葱,土豆和胡萝卜是成熟最早的,比玉米要早一个月。
昨日李逸已亲自去地里挖了几株确认过,明日便可安排人手开始收获,秃发部落那边的土豆播种得稍晚些,约莫还要等二十几天才能成熟。
安排好三种作物的收获事宜后,李逸才会准备进山。
他这次种的土豆数量极多,等收获后,流民们也能换换口味,尝尝烤土豆或者蒸土豆的滋味,胡萝卜和洋葱同样是高产作物,日后大荒村的村民与兵卒们,便能吃到更多样更丰富的食物了。
大白菜与玉米为第二梯队,皆在一个月后成熟,待它们收获完毕,甜菜疙瘩,粟米和黄豆等其他农作物也会陆续成熟,值得一提的是,更换了种子的黄豆,长势格外喜人,每株豆茎上结出的豆荚,比农户们寻常种植的黄豆多了近乎一倍,且豆荚饱满圆润,瞧着品相便知,豆子的品质定然远超现有品种。
一大清早,李逸便带着村民们来到田间忙活。
伍思远也是一早跟着过来,虽说不清楚李逸种的这些奇奇怪怪的作物究竟是什么,可他满心好奇想瞧瞧这些新作物一亩地能收多少。
“这是土豆!我认识!以前吃过,蒸熟了烤熟了都好吃,还顶饱!”
有之前吃过的村民指着地里刚挖出来的土豆,兴奋地喊道。
“村正大人说,这土豆还能炒着吃、炖着吃,可是个好东西!”旁边的村民连忙补充道。
与稻谷,粟米等粮食作物不同,胡萝卜,洋葱和土豆都需要从土里挖掘出来,这活计极其费体力,即便是人手充足,一亩地也足足挖了大半日才见底。
李逸随手拿起一个刚挖出来的土豆,沉甸甸的分量压着手心,个头比成年男人的拳头还大,表皮光滑无疤,品相好得让他赞叹。
孔氏与伍思远的家人们也都赶来围观,想要感受这份丰收的喜气,待一亩地的土豆尽数过秤后,伍思远在一边记录称重结果,当最后一个数字落笔时,他猛地瞪大双眼,手里的笔啪嗒掉在地上,声音都带着颤音:
“七……七千斤!”
一亩地能收获七千斤土豆?
这数字听起来着实有些骇人听闻,伍思远的认知还停留在亩产粟米百十来斤的层面,这般悬殊的对比,颠覆了他的认知。
虽说土豆与谷类粮食不能直接等同,想要达到同等饱腹感,或许需要吃两三个土豆才能抵得上一碗米饭,但七千斤的亩产量,依旧让伍思远震撼不已。
“哎呀,这圆滚滚的一层一层的是什么呀?看着不像土豆啊!”
“你们看这个红红的,倒像是萝卜,可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萝卜!”
众人本就对新奇事物充满好奇,看着这圆滚滚裹着薄皮的洋葱,还有红彤彤形状细长的胡萝卜,大荒村上下竟无一人见过,纷纷围上来探头探脑。
洋葱虽也长在地下却无需深埋,多半露在土外,挖掘起来比土豆要省力不少。
“这个圆的叫洋葱,是一种蔬菜,这红的叫胡萝卜,和咱们常吃的萝卜有些像,但吃起来没有半点辣味,甜脆可口,既能炒着吃,也能做成腌菜。”
李逸说着,拿起一根刚挖出来的胡萝卜,用袖子擦去表面的泥土,当着众人的面咬了一大口。
熟悉的甜脆滋味瞬间在口腔中蔓延开来,李逸甚至觉得,这原生态种植的胡萝卜,比前世现代吃到的那些还要清甜多汁。
“夫君,我也要尝尝!”
白雪儿凑了过来,眼睛亮晶晶的。
李逸笑着掰了一小块递给她,白雪儿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瞬间瞪大了圆溜溜的眼睛,腮帮子鼓鼓的,像只呆萌的小兔子。
“哇,夫君!这个红红的萝卜好好吃哦!甜滋滋的!”
李逸环视一圈,看着众人好奇的神色,高声解释道:
“咱们大荒村的人,不只是要吃饱还要吃得好,只有吃得好身体才能硬朗,少生病,这胡萝卜和洋葱,都是能滋养身体的好东西!”
听李逸这般说,大家心中顿时了然!
村正大人这是处处为他们着想呢,有个好身体,才能更好地干活,更好地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