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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六章此獠,有伤天和啊

    第五百一十六章此獠,有伤天和啊 (第2/3页)

是摇头,母不嫌儿庸,意思就是你再垃圾我礼部也能包容。

    沈星笑着抱拳:在下是匹千里马。

    好马尚且不吃回头草,更何况是千里马呢?

    他是绝不会再回礼部的,那地方不能让自己大展拳脚施展出全部才华。

    打死也不回去。

    而眼前这一幕也证明了这一点,就连陛下都不想让自己留在礼部。

    想到这沈星开口作答。

    “臣以为工部欠缺甚,那玻璃杯虽已透明且盛装沸水而不炸,但不炸之杯又如何能够提产?”

    “当以精致精美却脆弱无比之杯卖与蒙古,当以在酒水中掺水令其千杯不醉,酒不罪人,那蒙古的妇人孩童也能餐餐举杯,光靠一群蒙古男人能喝多少对不对...”

    他越说越兴奋,而崇祯的脸色也是越来越黑。

    因为这逼说的每一个字都在坑人,每一个标点符号都在以次充好。

    而且按他的玩法,是连大明内部的富商和蒙古人一起坑,用他的说法是大明的商人比他妈蒙古人还坏呢。

    最好的办法就是秘密的给大明商人下药,下慢性毒药,然后解药一次十两黄金,一个月得吃一百次解药的那种高价卖给大明商人。

    坑死一批再养一批,每坑死一批就能收缴大批财富,再收拾第二批的时候就容易多了。

    等第三批的时候整死一半留一半,留下的这一批为的是和第四批对冲。

    总杀不行,得让他们斗,斗起来了就都会想着抱朝廷大腿。

    而到那时候选择权和主动权就都在朝廷的手上了。

    他说的很兴奋,因为这事他真认真研究过可行性和各种实施的手法。

    所以他不是信口开河,而是早有准备。

    崇祯看着御书房里的沈星无奈摇头....

    这逼,伤天和啊!

    也就是碰到了自己,但凡碰到任何一个帝王这逼都会被抄家灭族,完成他老祖沈惟敬没完成的壮举。

    这样的人太危险了,因为这家伙在四川见了血也完成了进化。

    为什么杨嗣昌会对沈星如此警惕,因为这逼的行事风格和手段就很超标。

    他不贪!

    沈星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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