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不如把我卖了吧 (第3/3页)
镜子里的人狼狈不堪:头发贴在脸上,妆花了,衬衫皱巴巴的,还在滴水。但她看着那双眼睛,发现里面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不再是死气沉沉的顺从。
而是……一种很浅很浅的,但确实存在的火苗。
她拧开水龙头,用冷水洗了把脸。
手机在口袋里震动,这次是林大宝。她擦干手,接起来。
“姐!你怎么回事啊?!”林大宝的声音气急败坏,“美娜都哭了一中午了!她那包一万二呢!你怎么能这样?!”
“哪样?”林晚晚平静地问。
“你……你把奶茶倒她包里!”
“是不小心。”
“美娜说你就是故意的!”
“她说的话你都信,我说的话你都不信,是吗?”林晚晚看着镜子里自己的眼睛,“大宝,你上周跟我借五千块钱,说信用卡还不上了。那你这包的钱,哪来的?”
电话那头沉默了。
几秒后,林大宝支支吾吾:“我……我攒的。”
“你一个月四千,房租两千五,剩下的钱连吃饭都不够,你怎么攒出一万二?”
“姐!你现在是在审我吗?!”林大宝恼羞成怒,“我就问你,美娜的包你赔不赔?!”
林晚晚笑了。
“大宝,”她慢悠悠地说,“我现在身上这件衬衫,穿了三年了,袖口都磨破了。我的工资卡在妈那儿,每个月给我一千五生活费。你让我赔一万二的包,不如把我卖了吧。看看三十二岁的‘过季水果’,还能不能卖到这个价。”
说完,她挂了电话。
走出洗手间时,她的手机又震了一下。
是微博提示:您有一条新评论。
她点开,那个叫“今天也不想活”的小号下面,有人回复她关于奶茶包的提问:
“姐妹,如果是不小心的,该赔。但如果是对方先刁难你……建议你查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关于过错责任的规定。有时候,不是谁哭得大声谁就有理。”
林晚晚盯着那条评论,看了很久。
然后她点进那个人的主页,头像是一片星空,简介写着:一个试图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普通人。
她点了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