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胸痛中心 (第1/3页)
「那怎麽办?」
「不用办,这个东西又不是永久的,等4~6个月就变回来了。」大b老师道。
也亏这是系统模拟空间,要不然铁定又是一起医患纠纷。
「嘀!上班打卡成功,你获了1积分。高医生,你做好迎接这活力满满一天的准备了吗?」9527。
今天是周五,打完卡後高风直接去了医务处。
「趁着今天人齐,咱们再通报一下去年一整年的医患纠纷情况,大家做到心中有数。」杨明堂道。
2013年,一附院共出院了 71000个住院病人,发生了83起医患纠纷,占比为千分之 1.18。
听起来很低,但这只是医院内部认定、正式受理并登记的医疗纠纷,不含未投诉、未立案的医患矛盾。
此外科室内部解决的也不算,要不然这个数量可就多了。
「经过医调委解决的有54起,走司法程序的有12起。」邢主任补充道。
「那其他的呢?这数目也对不上啊。」高风出声道。
「其他的大多都是医调委介入失败,但家属也不愿意走司法程序,干拖着。」邢主任道。这种最麻烦了,往往是家属的诉求比较离谱,比如93岁猝死的老年患者家属要求赔偿500万,或者要求枪毙主管医生。
还有个要求何院长承担责任,说他管理失职,要求其自动辞职。
「有的时不时就来闹一阵,挺糟心的。」杨明堂主任道。
接着又通报了年内涉及医疗纠纷的死亡人数以及死亡原因。
「大家发现没,死亡原因中以心源性猝死占据首位。」邢主任道,「不只是今年,连续5年都是这样。」
心源性猝死之所以在所有猝死类型中占首位(约占80%~90%),核心原因是心脏是全身循环的「总泵」,一旦骤停,全身器官会在数分钟内因缺血缺氧而不可逆衰竭。
大脑缺氧4~6分钟即可造成不可逆损伤;超过10分钟,复苏成功率几乎为零。
这种「1小时内死亡」的严格定义,让心脏问题成为猝死的绝对主导。
「去年11月份的一例纠纷就非常典型。」邢主任道。
患者是一名门诊患者,因间断心前区闷痛3天前来一附院就诊。当天就诊的患者很多,患者8点钟来院,等到10点半仍未排到号。
起身去上厕所的时候,出现了心跳呼吸骤停,尽管抢救及时,但仍然无力回天。
患者才41岁,家属自然是无法接受,出现医患纠纷是必然的。调查监控发现,在8点到10点半期间,患者曾有2次到分诊台告知护士自己不舒服,想尽快见到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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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是这样的:
第一次
患者:能插队吗?我不舒服好几天了,应该是心脏的事儿。
护士:没办法插队的,来心内科看病的都是心脏有问题。
第二次
患者:还要多久,我还是一阵一阵儿的疼,挺不劲的。上午能轮到我吗?
分诊护士:前面还有5个人,马上就到你了。
患者:那太好了,你们这里人太多了,我总觉闷闷的。
分诊护士:天气有点冷,这边的窗户都是关着的,想透透气的话可以去後侧的走廊走走。
这起纠纷走的是司法程序,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原告申请,法院依法委托司法监定中心对被告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过错参与度进行司法监定。该监定中心出具司法监定意见书,监定意见为:被告医院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该过错与患者因急性心肌梗死死亡的损害後果之间存在次要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建议为40%(35%-45%区间内酌定)。
法院认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司法监定意见书及本案查明的事实,被告医院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未尽到充分的诊疗注意义务,在心肌梗死的诊断、应急处置等环节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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