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2章:肃政廉访纠不法 (第2/3页)
做吏部郎中,暗中递了话,大理寺便以"证据存疑"为由搁置了半个月。廉访使刘琮刚接手此案,便发现卷宗中有三份关键证词被人抽走了。他当即带了四名廉访官,骑快马直扑桂阳,七日之内重新取证、补齐证据链,将太守的大舅子一并揪了出来——那三千贯水利款有一半进了他的腰包。
刘琮亲自写了一道"纠劾疏",连同完整案卷一起送呈御前。刘封批了八个字:"廉访履职,朕心甚慰。"
桂阳案后,地方官场的反应比郑泰案时更加剧烈。因为廉访司不像审计司只查账,也不像监察御史只管巡查——廉访官驻在州郡不走,每年轮换但从不间断。他们不接地方官府的宴请,不住驿馆,自备干粮茶水,整日窝在衙署的小偏院里复核卷宗。地方官吏想请客送礼,压根找不到门路;想阻挠办案,廉访官手中那枚"肃政"令牌一亮,便是锦衣卫见了也得让路。
最让地方官吏胆寒的,是廉访司的"纠劾权"。
按《洪武律》旧规,弹劾官吏须经御史台议定、门下省副署、大理寺复核,层层流程走完,少则半月多则数月。可肃政廉访司不在此列——廉访使若查实地方官吏有不法情状,可直接向皇帝上密奏纠劾,同时抄送门下省备案。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刘封能在三天之内便知道千里之外哪个县令贪了钱、哪个太守包庇了亲族。等地方衙门反应过来时,锦衣卫的锁链已经套到脖子上了。
三月中旬,益州犍为郡。
廉访官周正蹲在郡城外的河堤上,用一根竹竿戳着堤坝下面的土石。暴雨刚过三天,堤身便裂了一道三丈长的口子。按郡衙的报修记录,去年朝廷拨了四千贯专款加固这段河堤,可眼前这道裂缝旁边的土石新旧不一,大多数地方用的还是三年前的旧土。
周正没有说话,带着随从沿着河堤走了一遍,在每段堤坝的背水坡上都取了土样,用布包好,写上地名日期。然后他回到城中的廉访司驻点,将土样一一摊在桌上,对照郡衙的工程竣工册——竣工册上写着"全段加固、用新土三万石、石料两千方",可眼前这些土样里至少七成是颜色发暗的旧土,连草根都长出来了。
周正当夜便写了密奏,附上土样比对结果和证人名单。他没有惊动郡衙任何人,只将密奏用信鸽送往洛阳。
五日后,锦衣卫益州千户带人围了犍为郡衙,太守还在后堂宴请当地乡绅,酒杯还没放下便被按住。府库中的银钱账册一翻,四千贯专款只有八百贯真正用在了堤上,剩下的三千二百贯被太守伙同郡丞、功曹私分。更恶毒的是,他们还在土石中掺了大量沙土充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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