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招揽(1) (第1/3页)
腔调古怪,重音全落在第一个音节。
宋明远没接话,指了指方向盘:“会开车吗?”
英国人愣了一秒,随即连连点头:“我会!我会!先生,我开过车……”
宋明远推门下车,拉开后座车门坐进去,只丢下一句:
“开车,去百乐门。车没挂牌,路上躲着巡捕。”
英国人怔怔看着空出来的驾驶座。
他叫詹姆斯·兰开斯特,四十三岁,三个月前被洋行裁员。他付不起法租界的房租,把行李从亭子间搬到了桥洞,又三天前从桥洞被赶出来。他吃过两顿救济餐,卖掉了手表、钢笔、结婚戒指——那枚戒指是银的,只换了一块二法币,银楼老板说熔了做别的首饰,不按成色收。
他以为自己是这个城市最不值钱的垃圾。
可现在,有人让他开一辆福特V8。
詹姆斯把皮箱小心翼翼放在后面,坐进驾驶位。他的手指抚过方向盘的真皮包覆,抚过仪表盘的木质镶嵌,甚至闻到新车的皮革味和汽油味。这是他从伦敦贫民区就开始向往的味道,是体面、财富、尊严的味道。
他发动汽车。
“BOSS,我的开车技术很好,很好。”他说,声音发紧。
宋明远在后座望着窗外流动的雨夜,淡淡道:
“赶紧开车,去百乐门。”
福特V8滑入夜色。
雨水被车轮碾碎又聚合,尾灯在积水里拖曳出两条断续的红线。
宋明远望着前座那颗湿漉漉的金色后脑勺,开口:
“你叫什么?”
“詹姆斯。詹姆斯·兰开斯特,英国人。”
“詹姆斯,”宋明远停顿两秒,“从现在开始,我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能做到,留下;不能做到,百乐门下车,走人。”
詹姆斯握方向盘的手微微一抖。
雨刷在挡风玻璃上来回刮擦,发出单调的吱嘎声。他没有回头,从后视镜里看见后座那人的轮廓——隐在阴影里,只有眼睛被路灯偶尔照亮,像两枚淬过火的冷钢。
心脏突突跳,像有一只困兽在胸腔里撞击牢笼。
这人是谁?中国人,有钱,英语流利到没有口音,没挂牌的车,雨夜找上自己这个流浪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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