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谈话环节 (第1/3页)
魏志强没有急着继续。
他盯着方明远看了几秒,像是在确认什么——
确认他的状态,确认他有没有做好接受调查的准备。
方明远低着头,没有看他。
“小胡,进来一下。”
魏志强朝门口喊了一声。
“魏主任,我马上到。”
一个年轻的姑娘快步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个笔记本电脑。
她在魏志强旁边坐下,打开电脑,手指放在键盘上,等着作记录。
魏志强看着方明远,正式开始。
“方明远,根据党纪法规,你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组织决定对你采取留置措施。
在此之前,按照程序,我们需要核实你的基本信息。
请你如实回答。”
方明远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你的姓名。”
“方明远。”
“年龄。”
“48岁。”
“职务。”
“晴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入党时间。”
方明远沉默了一秒。
他记得那个日子,二十多年前的七一。
他在乡政府的会议室里,面对党旗宣誓。
那时候他二十六岁,是全县最年轻的党员之一。
“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
魏志强点了点头,示意小胡记录下来。
“工作履历,从参加工作开始,按时间顺序说。”
方明远深吸了一口气,开始说。
他说得很慢,从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乡镇开始,到副镇长、镇长、镇党委书记、县发改局局长、副县长、常务副县长。
一步一步,一条一条。
二十年多年的仕途,他用了不到十分钟就说完了。
说完之后,他低下头,盯着自己的手。
魏志强没有评价,也没有追问。
他看了一眼小胡,确认她记录完了,然后继续说。
“方明远,下面我向你告知留置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你要听清楚。”
方明远抬起头,看着魏志强。
“根据相关规定,留置期间你享有以下权利:
陈述权、申辩权、申请回避权、健康权。
你有权对调查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如果你认为调查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可以书面申请回避。
你有权陈述事实、进行申辩,对调查认定的问题提出不同意见。
你的身体健康权利受到保护,留置期间会保障你的基本医疗需求。”
魏志强顿了一下,让方明远消化这些信息。
“同时,你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如实陈述你所知道的全部情况,不得隐瞒、不得编造;
配合调查工作,不得对抗调查;
不得串供、不得隐匿、销毁证据;
遵守留置场所的管理规定。”
他停了下来,看着方明远。
“方明远,你是否清楚自己的权利义务?”
方明远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
“清楚。”
“好。下面我向你宣读留置决定书。”
魏志强从文件夹里抽出一份文件,拿在手里,逐字逐句地念。
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清清楚楚。
方明远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他的目光落在魏志强手里的文件上,但一个字都没看进去,脑子里嗡嗡的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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