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夜未尽 第53章粉丝塌房夜,有人第一次学会不控评 (第2/3页)
联合律师函。
内容很长。
核心意思很清楚。
第一,陆景尧直播内容未经核实,涉嫌侵犯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网络上关于周曼的指控为不实信息。
第三,沈砚及相关人员如继续传播未经证实内容,将承担法律责任。
顾成舟看完,冷笑。
“她还敢发律师函?”
赵启平说:“当然敢。律师函不是为了赢官司,是为了吓住中间人。”
林知夏点头。
“媒体、合作方、路人,看见律师函会本能观望。”
沈砚把平板还回去。
“那就让他们观望得舒服点。”
顾成舟警觉:“你又要干什么?”
沈砚说:“发证据包目录。”
赵启平眼神微动。
“可以。”
半小时后,沈砚工作室、平台法务观察号、《长夜无声》官博三方同步发布一份说明。
标题:
【关于三年前《演员请卸妆》争议,目前已依法留存材料清单】
内容依旧不是完整爆料。
而是证据目录。
一、直播前后台连续视频素材,来源:顾成舟旧工作室硬盘,已做镜像备份。
二、陆景尧提交旧手机原始录音,已由本人及律师签署提交确认。
三、三年前预设黑稿发布时间线,已保存网页快照及账号信息。
四、盛闻文化与节目后期外包、营销账号之间资金流线索,已提交平台审计协查。
五、陆景尧直播原始录屏,含异常举报中断节点,已平台留存。
最后一句写得很稳。
【我们欢迎法律程序,也欢迎第三方核验。】
【不欢迎用律师函替代事实。】
这份目录一出,律师函的威慑力瞬间被拆了一半。
网友不再只看情绪。
他们开始逐条对照。
【你说未经核实,人家列了核验状态。】
【你说不实信息,那你解释哪一条不实。】
【律师函吓不了时间线。】
【不欢迎用律师函替代事实,这句太爽了。】
陈澜转发了这份目录。
她只写了一句:
【让事实进入可核验状态,比让事实进入热搜更重要。】
这句话被顶上热门。
很多原本只是看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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