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领头人 (第3/3页)
抽屉轻轻抽出来,放在一旁,伸手摸到抽屉最深处的夹层,掏出一个用旧报纸层层包裹的硬物。
一层一层拆开报纸,一把漆黑发亮的勃朗宁手枪静静躺在里面,旁边整齐放着两匣备用弹夹。
冰凉坚硬的枪柄握在掌心,透着刺骨的冷意,瞬间让我纷乱的心绪冷静下来。
我拿过干净丝巾,小心翼翼地将枪身擦拭干净,反复摩挲。
我捏起一枚子弹,放在指尖掂量,随后抬手举枪,对着房门、窗口反复瞄准、调整姿势,一遍遍熟悉手感。
几番深呼吸之后,我压下心底所有杂念,将枪械和弹夹妥善收好。
次日出发,龙仔全程紧绷着神经,紧张得藏都藏不住。
他脸色严肃得过分,身子绷得笔直,一举一动都透着拘谨,明显是心里没底。
我走上前,抬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脸颊,笑着宽慰:“放松点,多大点事,又不是让你上战场拼命,就当出国旅游一趟,平常心就行。”
龙仔勉强扯出一抹笑容,眼底的紧张依旧没散去。
我心里清楚,这是他第一次跟着社团出远门执行正式任务,更是第一次替四爷办事。
就跟我当初第一次立投名状时一模一样,既忐忑紧张,又满心期待,患得患失。
反观谢广坤,一身笔挺西装,戴着墨镜,手里提着商务皮箱,气质沉稳干练,妥妥的大佬模样。
不管是资历、地位还是阅历,他都是我们这趟出行当之无愧的领头人。
社团里的兄弟开车专程送我们去机场,临别时特意下车,对着我恭恭敬敬地开口:“权哥,一路顺利,我们等着你的好消息,等你凯旋。”
权哥。
听到这个熟悉的称呼,我心里五味杂陈,感慨万千。
当初在国内混圈子的时候,身边的兄弟就这么喊我。
哪怕我年纪不大,可实打实的战绩、够硬的实力,足以让所有人信服。
这个“哥”字,从来不是靠年纪换来的,是靠拳头、靠格局、靠一次次拼出来的地位挣来的。
从孤身来温哥华闯荡,到一步步站稳脚跟,再到当众硬撼李林、亲手斩杀双花红棍……
我用一场场硬仗,彻底打服了身边所有人,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