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郑浩 (第3/3页)
一下嘴,从桌上翻出一个皱巴巴的本子,拧开笔帽。
“说吧。从头说。”
秦牧把事情说了。不多不少,事实部分全讲,推测部分一个字没提。从宅基地使用证到赵建国批地的时间线,从村委的程序问题到下周二的开庭通知。
郑浩听完,在本子上写了几行字,用笔尖点了点纸面。
“你那个老宅基地使用证是什么年份的?”
“2003年。我爸在世的时候办的。”
“有没有在乡镇一级土地管理所备过案?”
“不知道。我爸去世早,这些事我妈不清楚。”
“赵建国那份批地手续是什么时候办的?”
“去年。我服役期间。”
郑浩的笔停了。
“服役期间。”他重复了一遍这四个字,抬头看着秦牧,“军人服役期间,其家属名下的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不得变更。《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三条。赵建国在你服役期间把你家宅基地批给别人,这不是民事纠纷——这是侵害军人合法权益。”
他把本子往桌上一合,站起来了。
“案子我接了。”
秦牧说:“律师费——”
“我刚才说了,有钱人欺负老百姓的案子我不接,反过来可以。”郑浩从文件堆里扒拉出一个塑料文件袋,开始往里面塞东西,“你这个案子,往小了说是宅基地纠纷,往大了说是村支书侵占军人权益。我不但要帮你把地拿回来,我还要让赵建国知道什么叫法律。”
他动作很快,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说:“下周二开庭之前,我要先做几件事。第一,去乡镇土地管理所调你家那个宅基地的原始登记档案——如果赵建国没来得及销毁的话。第二,调取赵建国批地的村委会议记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宅基地分配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我赌他没开过这个会。第三——”
他顿了一下,看着秦牧。
“第三,你的退伍证给我复印一份。军人身份在这个案子里是关键。法院不敢在军人权益问题上乱判。”
秦牧把退伍证递过去。郑浩拿到复印机上印了一份,扫了一眼,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特种作战旅。”他小声嘀咕了一句,没多问。
秦牧从郑浩的工作室出来的时候,手机响了。
陈远航的电话。
“老秦,周永胜下午去柳河镇的事你知道了?”
“铁柱说了。”
“注意一件事。”陈远航的声音比平时低,“他今天带了人。不是市政府的人,是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一个副支队长,叫孙平。这个人是周永胜的嫡系。他每次带这个人出场,就不是来视察的。”
秦牧把手机换了个耳朵。
“他要对谁动手?”
电话那头沉默了三秒。
“不确定。但我刚接到消息——苏晚今天早上从周晨那走了。她没回电视台,也没回家。她手机还是坏的,我联系不上她。”
秦牧的脚步停在了青云县破旧的街道上。
“你刚才说什么?”
“苏晚失联了。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