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深夜来客 (第2/3页)
室的钥匙。老刘说公安明天要调材料让他别动,吴大伟问他是谁说的。老刘说是派出所赵所长。”
“吴大伟什么反应?”
“老刘说吴大伟愣了一下,问了一句'赵铁柱为什么管镇政府的事'。然后他跟老刘说这是镇里的工作安排,不用告诉派出所,把钥匙给他。”
“老刘给了?”
“没给。老刘说赵所长交代了谁来都不给。但吴大伟发火了,说他是代理镇长,这是镇政府的档案室,他有权调取任何材料。老刘顶不住了,问我怎么办。”
秦牧的思路很清楚。
“你现在进去。”
“怎么进?以什么名义?”
“就用你之前说的理由。公安正在调查辖区内安全事故,安全生产相关材料是调查所需证据,在调取之前任何人不得转移、修改或销毁。你告诉吴大伟,这是公安侦查需要。他要是坚持拿,你当场登记他带走的每一份材料的名称和数量,让他签字确认。”
赵铁柱明白了一半。“他不可能签字的。一签字就等于承认他半夜来拿过东西。”
“对。所以他要么放弃,要么拿走东西但拒绝签字。如果他拒绝签字强行带走,你当场拍照录像,明天就是销毁证据的定性材料。”
“他会不会直接让我滚?他是代理镇长。”
“他让你滚你就走。但你走的时候告诉他一句话——明天上午县刑警会来调取同一批材料。他听完这句话还愿不愿意拿,是他的事。”
电话那头安静了两秒。
赵铁柱说了一声“我进去了”,挂了。
秦牧把手机放在窗台上。
他刚才那句话是真话。明天陈远航的人不会来调取镇政府的材料——现在的立案方向是银行记录和司法鉴定,镇政府的安全事故报告是后面的事。
但吴大伟不知道。
他只要相信“明天刑警来查”,他今晚就不敢拿。因为拿了之后明天材料缺失,第一个被查的就是他。
不拿,材料还在,以后有的是时间做手脚。拿了,反而暴露自己。
吴大伟不蠢。他能做到代理镇长,基本的利害关系分得清。
五分钟后。
赵铁柱发来消息。三条。
第一条:“我到了值班室。吴大伟在。老刘在旁边站着,手里攥着钥匙。”
第二条:“我跟吴大伟说了。他问我什么案子需要调镇政府的材料。我说辖区安全事故正在立案调查,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第三条:“他问我是不是秦牧让我来的。”
秦牧看到第三条的时候眉头没动,但脑子里转了一圈。
吴大伟直接提到了他的名字。说明沈维民跟吴大伟谈话的内容里提到过秦牧。沈维民知道秦牧在推这件事。
这条信息哪来的?
沈维民到青云县是今天下午,他怎么知道秦牧跟郑凯案有关?
答案只有一个——方和平告诉他的。方和平下午在镇政府见过吴大伟,也见过别的人。方和平来柳河镇“例行走访”的时候,一定打听了秦牧最近在做什么。
镇政府里有人嘴不紧。秦牧陪孙小云去派出所做笔录、赵铁柱去银行查转账记录,这些事情在镇上不是秘密。
方和平把情况带回去给沈维康,沈维康转给沈维民。沈维民到了青云县之后跟吴大伟一碰面,两边信息一合——秦牧在查郑凯案,赵铁柱在配合他。
所以吴大伟半夜见到赵铁柱的第一反应不是“你来干什么”,而是“是不是秦牧让你来的”。
秦牧给赵铁柱回消息:“他怎么说的?原话。”
赵铁柱:“他说'赵所长,你们派出所的事归派出所管,镇政府的档案不归你们查。你是不是跟秦牧走得太近了?这样不好。'然后他没拿钥匙,上楼了。办公室的灯还亮着。”
没拿。
秦牧判断对了。吴大伟听完“明天刑警要来”之后做了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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