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我不是少爷,我是穷鬼 (第2/3页)
男人没说话,但紧紧跟在老板身后。
因为身无分文,他已经两天吃饭了。
男人低下头,想起自己昨天被江水冻醒,大脑一片空白。
他不知道自己在哪,也不知道自己是谁,身上没有钱没有手机,只能狼狈地在街上游荡。
村里赶集,有卖衣服的好心人给他了一套不要钱的瑕疵品。
衣服穿上身的瞬间,他全身细胞都在叫嚣着不适。
男人摸着身上衣服与他换下来的衣服料子,明白了这种差异感在哪。
他试图去警察局寻求帮助,可过于昂贵的西装和头上的伤告诉他——有人想害他。
再记忆没有恢复之前,为了活着,他不能相信任何人!
男人在村里溜达了一天,捡了一些赶集没人要的水果果腹,也将村里的情况和他现在的所在城市了解清楚了。
他找了一处鲜少有人来的稻草堆里睡了一晚。
可失血过多、精力消耗过大,再加上他被江水冻得发烧,种种情况折磨着他的身体,等他再次醒来时,已经是中午。
村里没有二奢店,他走了很久的路,才打听到这家店的位置。
男人回过神,手机已经买好了。
老板试探询问,“我转你支宝还是卫星还是银行卡?”
男人沉默片刻,再次开口。
“帮我办一张手机卡,剩下的钱现金给我。”
老板听乐了,“要不我再去给你炒两个菜?”
男人沉吟片刻。
“可以,但我不吃辣不吃姜,我很饿,上菜快点。”
老板:“……”
与此同时,南城城中心的顾家老宅,有车子驶入的动静。
云舒璃站在书房窗边看去。
那个一直对她挑剔刁难的婆婆,正堆着笑,踩着高跟鞋,小跑到车前。
“小晴下班了?我已经吩咐厨房给你炖好燕窝,才马上就做好,你还有什么想吃的?我去给你做。”
“不用了妈,你也累了一天,等我吃完饭找你散步,晚上再给你按按。”
“还是我们小晴知道疼人。”
林百兰被林芷晴挽着手走进别墅,连顾池琛都没看一眼。
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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