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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做重要的事怎么能不控场呢?

    第14章 做重要的事怎么能不控场呢? (第2/3页)

从小开蒙读书,但却连个童生都考不上。

    反而从十五六岁起,就开始偷偷逛窑子,下赌馆。

    就在去年,他欠下了一大笔赌债,债主上门追讨,要拿他家在城郊仅有的几亩薄田抵债。

    老秀才气急攻心,一口气没喘过来,就这样两腿一蹬,撒手人寰。

    没了老父管教,这年仅十八岁的林朝夕变本加厉,只用了几个月,就把原本就不多的家底彻底败光,还欠下不少烂账。

    为了躲债,连夜逃离了确山县城。

    就在马三魁抵达确山县的几天前,有人在一个距离县城十多里地的死水塘里捞出一具尸体。

    由于死尸已经被泡得严重膨胀变形,衙门的仵作也无法辨识出相貌。

    尸体身上的衣物经人指认,与林朝夕失踪前所穿一模一样。

    老秀才死后,这林朝夕已经是无亲无故的孤家寡人,没有家属来认亲,更没有苦主敦促衙门调查死因。

    经办此案的捕头也打算认定尸体就是那林朝夕,就此结案。

    恰巧此时,与这位捕头有点交情的马三魁找到了他。

    接下来的事,也就顺理成章了。

    那具尸体被当作无名尸结案,林朝夕自然还活得好好的。

    只不过,户籍黄册上的资料除了名字之外,已经与他毫无关系。

    林朝夕也不是失踪,按照路引上所写的缘由,是经南阳府去襄阳府投奔远房亲戚。

    按照马三魁的说法,只要陆辰不去确山县,就没人能看出任何破绽。

    包括确山县衙经手此事的那位捕头和户房司吏,也不知道马三魁是拿给什么人用的。

    陆辰只要拿着这份路引,稍微花点银子,就可以用林朝夕的身份,在襄阳府落籍。

    马三魁也没有打算让陆辰直接在襄阳府使用林朝夕的路引,而是继续使用陆尘的路引。

    在他的眼里,陆尘是要去京师锦衣卫衙门报到的锦衣力士,一路上过关住店都使用路引,是有迹可查的。

    等到京师锦衣卫衙门发现他一直没去报到,派人追查,一定能查到他最后使用路引的地方。

    这个地方,一定不能在襄阳府境内!

    与陆辰商量之后,两人决定继续使用陆尘的路引,先去襄阳府城,再继续北上南阳府。

    两人虽然同行,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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