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上朝可是件体力活! (第3/3页)
正站在武将班队列最前面的,是锦衣卫堂上官和五军都督府没有爵位的堂上官。
陆辰看到陆炳也在前列,只排在几人之后。
礼毕之后,一些大臣开始出列在朝会奏事,当然,年幼的太子根本听不懂,统一由侍立一旁的宦官回复“知道了”。
这也就是个形式,下朝之后,这些奏疏都会提交到通政使司,然后走审批流程。
。。。
早朝结束之后,处理政务的工作才真正开始。
陆辰和太子一起去往文华殿后殿,这里设有紫檀大案、砚、朱笔、本章架,才是监国太子真正的办公场所。
太子在主位上象征性坐了几分钟,就被东宫的太监宫女们抱走了。
陆辰在侧面的紫檀大案前坐下,上面已经堆放了厚厚几叠贴着小纸签的奏本。
阁臣阅读奏章之后,会用一张小纸签写上处理意见,贴于奏本封面,再送到司礼监批红,这就是所谓的“票拟”。
桌上这些小纸条上,都已经有了司礼监的批红,其实已经把过一道关。
陆辰只要在上面写上一个“可”字,就可以发去六科了。
六科给事中审核无误,就签署“科抄”,发相关部院执行。
这六科给事中享有“封驳”权,制敕诏令必须经对应科室审核。
若是认为不妥,给事中可原封退回,六部非经六科抄出不得奉行。
当然,六科给事中的“封驳”权不是决策权,若是要封驳制敕诏令,必须给出充分的理由。
通常是诏令内容违背祖制,违反大明律,行文措辞格式严重违误等。
在陆辰眼里,其实就是后世企业签署合同前,由法务部进行最后审核,避免法律风险。
陆辰也曾找来《大明律》、《皇明祖训》看过。
光洪武版《大明律》就多达三十卷,六百零七条律法,到嘉靖朝又陆续增补了三百七十六条。
连陆辰这样经历过应试教育的穿越者看着都头大。
内阁、司礼监掌握实权的大佬们,也未必对律法有多精通,他们拟定的处理意见,确实是有可能违背律法的。
这样的部门,确实是有存在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