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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伤亡的代价

    第21章 伤亡的代价 (第3/3页)

。他想了一会儿——像是一个七岁孩子在认真思考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然后他说:「学了字——能吃饱饭吗?」

    「能。」

    「那学。」

    陈牧把他带回了县衙。沈墨正在大堂里整理文书——看到陈牧牵着一个脏兮兮的小孩走进来,愣了一下。

    「——这是?」

    「狗剩。」陈牧说,「他爹在守城时战死了。以后让他跟着你——你教他认字。」

    沈墨低头看了看那个小孩。狗剩也抬头看着他——两个人大眼瞪小眼了一会儿。然后沈墨蹲下来,认认真真地对狗剩说了一句话:「识字之前——你得先洗个澡。」

    当天的晚些时候,陈牧做了一件定北县自建立以来从没有人做过的事——他把所有的阵亡者家属召集到了城墙下,当着他们的面宣布了三件事。

    第一件事:阵亡者的家庭,免三年赋税。

    第二件事:阵亡者的子女——孤儿——由县衙统一抚养。管饭、管住、管识字。

    第三件事:定北县会在城门外立一块碑——刻上所有阵亡者的名字。

    人群安静了一会儿。然后有人低声说了一句话——声音不大,但周围的人都听到了。

    「——这个县尉,说话算数。」

    那句话像水波一样在人堆里慢慢扩散开。没有人欢呼,没有人鼓掌——但那些原本沉默的脸上的表情,从一种「认了」变成了「这个人能信」。对于一座在边境上独自撑着的孤城来说,这种信任比什么都值钱。

    当天深夜,陈牧又去了城墙。

    他一个人坐在箭垛旁边,看着城外那片还没有清理完的战场。白天的时候,他组织了一批人去搬运北戎士兵的尸体——在城外挖了一个大坑,浇上火油,一把火烧了。烧了整整一个下午,黑色的烟柱在草原上升起,几十里外都能看到。没有人说话——所有人都沉默地看着那些尸体在火里蜷缩、焦黑、化为灰烬。处理敌人的尸体,不是什么值得庆祝的事——只是一种不得不做的善后。

    而守军的阵亡者——陈牧选在了城门外的一处高地上,一人一坟,面朝南方。三十七座新坟,排列得整整齐齐。赵铁柱带着还能动的人每人铲了三铲土——这是边军的规矩。没有棺木,就用草席裹着。没有祭品,就在坟前放一碗水——那边军的说法是:走了远路的人,路上要喝水。

    沈墨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上了城墙。他在陈牧旁边坐下来,没有说话。

    过了很久,陈牧开口了:「三十七个人。」

    沈墨没有接话。

    「我穿越过来——刚好一个月。」陈牧说,「一个月里,死了三十七个人。」

    「他们不是因为你的决定死的。」沈墨说,「他们是死在北戎的刀下。」

    「——但下决定守城的人是我。」

    沈墨沉默了一会儿:「那你觉得——如果不守,他们能活吗?」

    陈牧没有说话。

    「他们逃不掉的。」沈墨说,「北戎不会因为你投降了就饶了你——他们只会把你当牲口一样对待。你守了——至少活下来的人能继续活。而且——」他停了一下,「——你给了死去的人一个说法。免三年赋税,养孤儿,立碑——朝廷从来没有做过这些事。但你做了。」

    陈牧没有说话。

    月光照在城墙上,远处草原一片寂静。他坐在箭垛旁边,想起了白天那个蹲在灶台边拨弄灰烬的小孩——那双又大又亮的眼睛——和那句「学了字能吃饱饭吗」。

    「——你说得对。」陈牧说。

    「什么说得对?」

    「跑不掉的。」陈牧说,「那就只能——守下去。」

    沈墨没有再说话。他坐在城墙上,陪着陈牧看着月光下那片安静下来的草原,一直坐到很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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