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5章 开局全家流放2 (第1/3页)
原主知道后去求父亲,可崔衍只回了他一句话:妾通买卖,一切由夫人做主。
周姨娘不甘受辱,一头撞在石头上香消玉殒,到死都没闭上眼,连张草席都没有,就被草草的埋了。
她才30岁,还给崔衍生了一个儿子,却落得这样一个下场。
原主的下场也没好到哪去,没有亲娘庇护,崔家又没有钱财,还没到北地,就被崔衍卖给了人牙子做矿工,原主心灰意冷,不到三个月,就累死在矿洞中。
原主的愿望是保护姨娘不受辱,如果有可能,他想与崔家分家,再不受他们摆布。
时年在心里叹了口气,自古以来庶出就不受待见,一出生便是嫡支的附庸,哪怕你再有才华,也不能取代嫡支,不被养废就算命好。
重庶废嫡关系到千年来的封建礼教,更关系到家族传承,哪怕嫡子再平庸,他也是家族继承人。
这一点时年很清楚,别说古代,就是现代人们也接受不了私生子继承家业,只是古代的庶出更没有人权,生死都掌控在嫡支手中。
护住周姨娘这个简单,分家的话有点麻烦。
大越律法明文规定:成年男丁,祖父母、父母在,不得别籍异财,违者杖一百。但父母允许,官府批准,则可。
意思就是:首先你得是成年男子,其次是父母同意,官府批准,三者缺一不可。
大越律法还规定:民始生,籍其名曰不成丁,年十六曰成丁。成丁而役,六十而免。
意思就是:满16岁算作正式男丁,要承担徭役、赋税;有资格向官府申请分户(别籍)。
但是,只能在抵达流放屯垦地、在当地落籍之后,才可以申请分家另立户籍,押解迁徙的路上,不能分家。
分家只能分开田地、家产、户头,消除不了血缘带来的“三代禁科考”的特旨限制。
那又如何?时年又不是非要科考,培养下一代也行啊,他们只是流徙,完全可以置办家产,供孩子读书。
原主还差两个月满16岁,等到流放地也就满了。
官府那边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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