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特大抢劫强奸杀人案—2 (第2/3页)
失踪未报案的。
辽宁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特大连续抢劫强奸杀人案”,全省十大要案之一。
刑侦专家从全国各地赶来,会商研判。
“这个歹徒作案频率越来越高,从最初几个月一次,到现在几天一次,说明他的犯罪欲望在升级,自控力在下降。”
“他一定会继续作案。”
“而且,会越来越凶残。”
所有人都知道,抢时间,就是抢人命。
然而在那个没有天网监控、没有DNA数据库、没有手机定位的年代,想要找到一个面目未知、身份未知、只知道身高一米六左右的瘦小男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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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公安局,专案组会议室。
白板上贴满了照片,红线密密麻麻地连成一片。
烟雾缭绕,烟灰缸里塞满了烟头。
老周坐在主位上,面前摊着厚厚一沓卷宗。
“同志们,今天咱们不干别的,把这个案子从头到尾捋一遍。谁有想法,都说。”
重案组长老李站起来,走到白板前,拿起记号笔。
“我先说第一个疑点——歹徒到底图什么?”
他写下四个字:劫财?劫色?
“劫财?”
老李敲了敲白板,“这畜生袭击的多是情侣和农村家庭。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情侣约会能带多少钱?农村家庭家里能有多少钱?几起案子下来,丢失的财物最多不过几百块钱,大部分只有几十块甚至几块钱。”
“劫色呢?”
老李继续说道,“强奸犯一般不奸尸。正常情况下,你用刀顶着女人的脖子,大部分女人都会屈服。可这个畜生呢?上来不分青红皂白,先把女人杀了,再奸尸。这完全不符合强奸的基本规律。”
年轻警员小张插了一句:“李队,歹徒是不是因为个子小,怕女人反抗?”
老李摇头:“他个子小归小,但手里有刀,一刀能捅穿一个壮年男人。对付一个女人,根本不在话下。他不先杀人也能制服,但他就偏要先杀。”
省厅派来的刑侦专家老林开口了:
“我个人的判断是——这个歹徒主要目的,既不是劫财,也不是劫色。他就是为了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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