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3章 矿难假面目——3 (第3/3页)
煤矿下井作业大多需要4-6人组队班组作业,团伙会凑齐班组人员,确保整个作业班组全是自己人,只剩受害者一个外人。
入职后,团伙从不久留,最多潜伏三到七天。
一来他们好吃懒做,根本不愿意干苦力;二来夜长梦多,停留越久,暴露风险越高。
潜伏期间,团伙成员都是贴身跟随受害者,同吃同住、同上同下,杜绝其和老矿工、矿主、管理人员私下交流。
表面上,他们热情仗义、互帮互助,伪装成淳朴热心的工友,骗取受害者信任,让其放下所有戒备。
背地里,早已制定好了杀人时机,只待合适时机下手。
第四步:井下猎杀,伪造矿难
这是整个流程最血腥、最黑暗的一步。
幽深封闭的井下,漆黑无光、与世隔绝、无人见证,是完美的杀人场地。
时机成熟后,团伙分工明确:专人望风、专人动手、专人伪造现场。
初期作案,他们尝试将受害者推下深井,伪装成失足坠井。
但多次作案后发现,坠井未必能一击致命,很多受害者重伤不死。
为了杜绝后患,团伙升级杀人手法,变得更加残忍。
直接携带铁锤、镐把、重型石块,从背后偷袭,重击后脑、前额等致命位置,一击毙命。
如果受害者挣扎反抗、侥幸未死,众人一拥而上,轮番重击,活活打死为止。
杀人灭口后,他们根据现场环境,伪造成不同的矿难现场。
推倒巷道顶柱,伪造冒顶塌方压死;摆放炸药引爆,伪造井下放炮事故;拖拽尸体到深井,伪造失足坠井身亡。
现场处理得非常逼真,血迹、痕迹全部伪装掩盖,普通矿主根本看不出人为的杀人痕迹。
而且团伙内部有明确规矩:动手杀人者,分赃最多。
因为动手杀人风险最高、罪责最重,一旦案发,杀人者必死无疑。
第五步:演戏索赔,漫天要价
杀人、伪造现场结束后,留两人留守现场,其余人立刻上井找矿主报丧。
团伙中专门挑选演技好、能哭能闹、擅长扯皮的成员,冒充死者亲属、同乡、村干部,甚至妻子、兄弟。
(今天晚上七点钟加更两章,欢迎朋友们到时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