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九章 不喜欢比我小的男生 (第3/3页)
星夜用小番茄刻了几朵装饰盘子的小花时,她已经拿起来赞道,太棒了,这简直就是艺术品,星夜由此得出结论,自己这样的手艺都值得大惊小怪的,看来这外国人也没见过什么世面。
这顿饭自然满足了于荣光的全部要求,酱排骨,麻婆豆腐,香酥鸡,蚝油生菜。熘肝尖……都是家常菜,却让人吃的回味无穷,尤其是年轻的打工妹爱丽丝,大叫中国人太幸福了,天天吃这么好吃的东西。
看中国美食这么快就征服了一位美国姑娘的心,星夜外婆很高兴,打趣道:“这么喜欢,不如嫁到中国去好了,很多中国男人都会做菜的,给你做一辈子饭。”
爱丽丝不懂中文,凯瑟琳把星夜外婆的话讲给她听,爱丽丝听了真的就扑到老太太面前一个拥抱,说太好了,让星夜外婆说话算数一定帮她找个会做饭的中国男朋友,最后还双手托腮,憧憬道,如果有男人肯给自己做一辈子饭,那是件多了浪漫的是呀!
星夜外婆被这美国姑娘的行为搞的一愣,看满脸兴奋的女孩子,不用翻译就猜出来她这是乐意了,再听了凯瑟琳的翻译,老太太哈哈大笑,这姑娘也太实诚了,玩笑话也能当真了。
几天住下来,星夜每天早上去练拳准能遇见那个送报纸的男孩子,两人也会简短的交谈几句,星夜已经知道那个男孩叫约翰,还在上中学,早上送报纸不过是为了赚些零用钱,这种打零工赚零用钱的方式在美国很常见,不是这孩子家里没钱,而是父母对子女的一种培养方式,零用钱不够了或是要买什么超过预算的东西,这部分钱是要孩子们自己来解决的,所以很多孩子会利用假期做各式各样的零工,来增加自己的零用钱。
随着早上聊天时间的加长,约翰似乎越来越喜欢捉星夜说话中的语病,然后再一本正经的帮她纠正过来,再加上平时与爱丽丝沟通的多了,结果就是星夜的口语能力直线上升,让星夜窃喜,这趟真没有白来。
直到一天早上,那个叫约翰的男孩有些羞涩的对星夜说:“妮可,你能做我的女朋友吗?”
星夜愣了,笑道:“约翰你多大了?”
“十五岁”
“可是我已经十八岁了。”星夜说道。
“啊,没关系的,反正你看着比我还要小的。”约翰为所谓的说道。
“可是我只是来做客的,用不了多久我就要走了。”
“我知道,你不是还没走吗,能做几天做几天好了,我不想留下遗憾的,我想等到我七八十岁的时候我能跟我的子孙说,我的初恋女友是个漂亮的中国女孩子,还会中国功夫,虽然我的初恋只维持了几天,但真是一段很美好的回忆。”
星夜总算领略到了异国男生不同于中国人的爱情观,知道自己说的委婉他根本不会理会,还不如说清楚。
“对不起约翰,我不喜欢比我小的男生,也就是说我不喜欢你。”星夜直视约翰说道。
约翰耸耸肩,“看来我的初恋不能算了,这只能是一段暗恋的经历了。”
约翰继续送他的报纸去了,仍然是每天早上停住车子,跟星夜隔着栅栏说上几句话,仿佛那天就没说过让星夜做他女朋友的话。
没有追问,没有纠缠,自己说了不喜欢,甚至根本不用说为什么不喜欢,这样很别扭,但是很好,星夜觉得真的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