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自杀案 (第1/3页)
法医的解剖室里充斥着消毒水和福尔马林的混合气味,灯光是那种没有温度的冷白色。
段清微站在观察窗外面,隔着玻璃看着里面的解剖台。法医周斌正俯身在台面上操作,戴着两层手套,动作缓慢而精细。他先把体表特征从头到尾过了一遍——死者吴佳,二十八岁,身高一米六二,体重五十二公斤。全身无明显的防御性损伤,指甲缝干净,手腕上没有捆绑痕迹,脖颈处的勒痕与绳索的纹路吻合,呈倒V形向上延伸,后颈处有绳索摩擦导致的皮下出血。
“舌骨完好,甲状软骨无骨折。面部青紫肿胀明显,眼结膜有出血点,符合典型的缢死体征。颈部勒沟的形态是前深后浅,绳索着力点在前方,这与她悬挂时的体位一致。”
段清微站在观察窗后面,双手插在外套口袋里,目光没有从解剖台上挪开。
周斌继续操作:“口腔内无异物,鼻腔也没有泡沫。胃内容物不多,大约进食四到六小时,与死亡时间推测基本吻合。没有检测到酒精或药物成分,血液中无其他可疑物质。下体检查——”他顿了一下,声音没有任何起伏,“**内发现早期妊娠组织,约八到十周。”
段清微的眉心微微动了一下。
周斌摘下一只手套,换了一副新的,开始检查死者的手部。手指指甲完好,没有异常断裂或刮擦的痕迹。但当他翻过死者左手掌心的时候,动作停了一下。
“左掌心有一处浅表性擦伤,呈不规则条状,表面有少量皮肤剥脱,边缘有轻微红肿。大约是在死亡前不久形成的——可能是攀爬或支撑时留下的痕迹,也可能是在抓握某种粗糙物体时造成的。看形态,应该是绳索或类似的纤维物在手掌上摩擦导致的。”
段清微在笔记本上把这个细节记下来。
尸检进行到这个时候,所有体征都指向了一个结论——上吊自杀。没有与他人搏斗的挣扎伤,没有外力迹象,没有药物干预,没有暴力侵犯痕迹。她把绳子绕过天花板管道,打了个死结,然后踩着一把旧木椅站上去,把头伸了进去,蹬翻了椅子。
椅子还在那间杂物间的角落里。技术组已经拍照取证了,上面确实有一个清晰的、尺寸吻合她鞋码的鞋印。踏面正中有一道浅浅的灰尘擦痕,是鞋底蹭出来的,角度和方向都与她蹬开椅子时形成的痕迹一致。
周斌沉思了一会:“死因判定为缢死,目前排除他杀,无外伤性证据支持暴力介入。建议结合现场勘查和心理鉴定确认自杀动机。”
段清微合上笔记本,站在观察窗前面沉默了好一会儿。他想起昨天在现场看到的那条悬垂的红裙,想起死者微微偏着的头、半睁的眼睛、嘴角那道干涸的涎水痕。那间杂物间的天花板管道上附着着一层厚厚的积尘,绳索绕过管道的位置有一片明显的摩擦痕迹,而这个痕迹与绳索本身的磨损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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