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踩脚便能摇动大戈壁(求订阅、推荐、收藏) (第3/3页)
后竟数得‘一清二楚’,这是不可能的。”
常惠心忖“小事小事”,道:“你老兄该与他们有‘深仇大恨’。”
擎天大佬道:“我两个兄长都是丧命于他们手上,只要有一口气在,我绝不放过他们。现在机会又来了,我们再赶一段路,正午前可抵千鸟坑,补充食水和休息,更可让骆驼喂饱肚子。”
沙漠极可能是常惠唯一的克星,他情愿在高原上“变幻莫测”的羌塘走上一年,也不会选择在沙漠半个月。
沙漠虽然有“突如其来”的沙暴,但大多数时间都没有任何变化,重复单调至令人烦厌,最违反常惠爱创新爱出奇的个性。
当你失去对时间的观念,被炎热和干旱彻底打倒,会变得“麻木不仁”,失去对周遭环境的兴趣,往任何一方走,都似有无尽和艰困的旅程恭候大驾,都要花大量所余无几的力气,而逃离的希望会被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人的地域气候,摧残至一滴无存。
当火毒的太阳升至头顶,正午的恶魔又再出来作祟。那种感觉仿如将生命抵押了给荒漠,有水没水,甚至所有骆驼都跌倒沙面站不起来,都似不关自己的事,只知颠簸起伏的坐在驼峰间不住深进。
擎天大佬领他越过一片沙石平原,前方的地形终于出现变化,看书 .ne
常惠跟着擎天大佬从一个山口穿过山丘群,走到山口最高处,擎天大佬停下来。
常惠来到他旁,在驼背上俯瞰下方。
他们脚下是大片废弃了的盐田,中间有个水井似的设置,上盖石板,比起一路走过来荒芜不毛的沙石地,眼前被沙岩围起的区域算是生机盎然,零星地散布着各种沙漠植物,还有小片的草地。
驼儿发出欢嘶。
擎天大佬道:“这处曾是千鸟聚居之所,不过戈壁是变化最大的地方,十多天可变得你认不出是同一的地方。”
常惠道:“戈壁包括那些区域?”
擎天大佬道:“‘戈壁’之名,源自凯多族,意即干旱的地方,泛指北抵阿尔泰山,东接大兴安岭西缘,南至阿尔金山,西达天山尽端的广大地区,包括所有岩漠、砾漠、风蚀岩区、荒漠、半荒漠和干草原区,等同你们汉人口中的大漠。”
常惠大奇道:“擎天大佬兄识见过人,令人难以相信你是长期生活在大沙海边缘一处草野区的人。”
擎天大佬现出恭敬的神色,道:“先父因避祸迁往白鹿野。驼儿等得不耐烦哩!记着,让它们喝水前,先要装满羊皮水囊,否则休想有半滴剩下来。”
常惠记起驼儿喝水又快又多的模样,微笑着答道:“知道了。”
常惠推醒擎天大佬,道:“有人来了!”
黄昏后,人、驼在千鸟坑附近找了个避风处休息,准备小睡两个时辰,再动身上路。
擎天大佬掀开将他由头包至脚的羊皮毡,双目立即回复精神,细听下奇道:“我听不到任何声音。”(一度文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