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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三十章 蜉蝣采血,龙王窟里有龙王(6k,三合一)

    第一千一百三十章 蜉蝣采血,龙王窟里有龙王(6k,三合一) (第1/3页)

    天气凉转寒。

    青绿芦苇一夜褪色,江风刮过,黄白芦花会先飘到空中,又因为自身太重,没多远就回落水中,远看像泛一层浮雪。

    来泽野里栖息避寒的水鸟越来越多,它们环绕着河泊所的船队盘旋,找机会觅吃食,飞累了就收拢翅膀停在桅杆上。

    楼船当先,造化宝船并排。

    獭獭开一家搭好跳板,上下往来,归置行李,收拾打扫房间。

    「阿水,咱们去南疆怎么走?有大江大河吗?

    徐子帅背两个大包袱,搭个凉棚眺望询问,他东西少,独自一人便收拾完全。

    陆刚打铁,身上带的东西和器具稍多些,一个人拿不下,敖沧源和敖觅云变化出人形,一丈半高,帮忙搬运上船。

    梁渠把包袱丢给阿威。

    「南下几个省份多是丘陵地,江河断断续续,什么方向的都有,要拐来拐去,暗礁又多,没法直走,咱们先一路往东,到淮江出海口,去东海,到了东海,沿海岸线南下,过了南海郡基本就到天字码头,又快又稳。」

    ‘天字码头—大港?」陆刚抬头。

    梁渠摇头:「没见过,听人说比当下京澜运河上的澜州港大出一圈,有百万码头工,不过再过几年,谁大谁不准。」

    人们常用《千字文》中的字来为事物编号,《千字文》第一行是「天地玄黄」,第一个字便是「天」,故而有所谓「天字第一号」,表示该物是第一的、最高的,一个码头能取名天字码头,

    规模可见一斑。

    「出海啊,我还没见过海呢。」徐子帅兴致勃勃,「有没有什么奇观异象,海上生明月,让我烙印烙印?」

    梁渠一愣,继而想到自己成天到处跑,海渊宫时常去,别人真不一定。

    江淮大泽太宽广,去沿岸不是一件容易事。没有路引,寻常人一县之地都出不去。

    「对别地的人新鲜,对咱们这没什么两样的。除了水咸一点,和江淮没两样,走了师兄,前面在打信号旗,要开船了。」

    船头上,军士交叉挥舞信旗,示意船队准备完全。

    徐子帅和陆刚见状,匆匆登上宝船,定下心神。

    俄尔。

    结的汉子转动绞盘锁链,铁索绷得笔直,猛弹出水雾,咬合的铁节碰撞船板,在咔咔声中,

    将大锚带出江淮。

    桅杆剧烈晃动,惊飞水鸟。

    白水浮沫徜祥,楼船猛地下压,劈开波浪。

    离开埠头,来到开阔之地,风帆鼓胀。

    船只足够大,离了岸,逐渐平稳,拖曳出白水痕,一路往东,梁渠来到前头楼船,同军汉商议些细节,了解状况后,返回到自家宝船。

    「人不少啊。」

    平阳府有缉妖司和三法司坐镇,苏龟山统筹,对峙鬼母教足够。

    淮东河泊所内,卫麟、徐岳龙两个提领全跟着一块去,此外,不仅仅是平阳府内,周遭其余各府,和南直隶都城赶来的臻象宗师,同样汇入到河泊所的队伍,一块南下,配合龙娥英、龙炳麟、

    龙延瑞乃至大妖敖觅云、小蜃龙,船队明面上的臻象级顶尖高手,达到惊人的四十有余!

    臻象如此。

    余下狩虎、狼烟更不用说。

    作为支援力量,这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能极大的左右战局。

    尤其四十多人,有多数此生没去过南疆,南疆部众没有血肉捕捉气机,能干很多当地守军做不到的「奇袭」之事。

    从这个数字上,可见南疆情况之糟糕船上张望新奇。

    众人很快陷入旅途的疲惫,这种疲惫是漫无目的的无聊造成。

    不过,这种无聊很快被重要的战前信息终结。

    晚饭前。

    南直隶京城来的天人宗师籍炎宇命人敲响云板,将所有宗师、大妖召集到楼船顶层,告诫重要事宜。

    宗师鱼贯而入,小蜃龙缠绕在龙娥英的小臂上,它喜欢龙娥英身上的体香,没事总缠娥英不缠梁渠,当然,在肥鲶鱼看来这是严重的外戚干政,太监行径,应当速速杖毙。

    小屋龙外的大妖敖觅云尝试进入,尝试失败。

    昔日建造楼船,工匠完全没有为这种巨无霸进行过考量。

    籍炎宇看向梁渠。

    梁渠挥挥手:「你坐门口听吧。」

    敖觅云便盘坐在门口,垂下脑袋,侧耳倾听。

    见所有人、兽到位,籍炎宇站到台前,敲敲木板吸引众人注意:「众所周知,南疆善于蛊虫之道,数千年的选育和培养下来,此道或有不为人接受之处,更损寿数,不为我们中原皇朝所喜,却实打实的有可取之处。

    时至今日,南疆将此道兴盛发展,迥异于我中原和北庭,每个部族,都有自己擅长的蛊虫培养,所有蛊虫认主不认人,认血不认脸,即便想要追赶,我们也望尘莫及。」

    众人颌首。

    所谓认主不认人,认血不认脸。

    即南疆独特的,以个人和族群为单位的蛊虫防伪手段。

    蛊虫经过数千年的选育和秘法饲养,生长在人的丹田之内,和个人、族群高度绑定,哪怕流落到外人手上也毫无作用,无法驱使。

    好比从狼到狗,南疆人把蛊虫培育成了只有自己部族人能驱使的「猎犬」,到了别人手上,就还是一条充满野性的狼。

    不排除有个例能驯服「野狼」,却没有办法像河泊所江豚一样,变成一门能广泛传播的「技法这也是中原想追赶也没办法的原因之一,没办法获取最新样本,自行推陈出新。

    若是从头开始,研究者不如南疆人多,充其量几个靠南的省份愿意尝试,即便朝廷扶持投入,

    进度压根比不上十万大山,反而是照猫画虎,舍弃自身优势。

    何况南疆气候本身亦是一大特色,事半功倍。

    大家各凭本事过招。

    「然而」籍炎宇话锋一转,「此行我大顺之所以损失惨重,正是因为南疆九大部族之一的天峒和百草涧,分别钻研出了两种独特蛊虫!」

    籍炎宇拿起滑石笔,往身后木板上写下大字。

    「采血术?血隐蛊?」

    「这是什么蛊?」

    籍炎宇介绍:「采血,是一种肉眼不可见,哪怕臻象宗师亦无法感知的小蛊虫,几乎无孔不入。

    这蛊虫本身没有太大的杀伤能力,偏偏它有一种非凡能力,即寄宿人体之内,收集‘血肉」,

    再带回给控虫蛊师,从而让蛊师能通过千里追魂,锁定被下蛊者的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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