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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1章 立嗣案(2)

    第1481章 立嗣案(2) (第3/3页)

张师爷嘴角抽了抽说:“大人,这个冷氏,性子够刚硬。”

    除了说这句,张师爷说不出其他的来。

    冷氏的状纸先哭诉马大舅和温族长的贪婪,然后转进以温少爷的角度夸起孙山,恳请孙山主持公道。

    冷氏也是个人才,也不知道哪找来大状写的状词,直夸孙山青天大老爷。

    孙山嘴角努了努,主持公道他能理解,但给温少爷选子嗣,万万不能理解。

    虽然他是知县,权力最大,也不能触手太深,不能介入如此“私人领域”。

    孙山疑惑地问:“张师爷,为何马家舅舅和温族长都给温老爷过嗣,而不给温少爷过嗣?”

    按理来说优先级别先考虑温少爷过嗣,毕竟温少爷已经成亲了。

    孙山又找上相关律法礼仪之书,仔细查阅一般怎样的人不必要立嗣。

    按礼:殇子无为父之道。

    既夭折早殇之人可以不立嗣。

    《礼仪.丧服传》: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下殇。不满八岁以下为无服之殇。

    未成年或者未婚就亡故的人,属于小孩子,不需要为他立嗣。

    大乾男子二十及冠,也就是二十岁以上的男子是成年人,甭管成亲还是未成亲,都可以为他立嗣子。

    孙山又问到:“张师爷,温少爷几岁。”

    张师爷回答道:“十九。”

    孙山皱着眉头问:“张师爷,莫非是温少爷十九岁,还未及冠,所以方家舅舅和方族长不给他立嗣,从而给温老爷立嗣?”

    张师爷摇了摇头说:“老爷,温少爷虽然未及冠,但已经成婚了,不能视为孩童了。”

    顿了顿,低声说:“老爷,马家舅舅和温族长跳过温少爷,给温老爷立嗣。我看多半因为冷氏。”

    孙山动了动。

    对啊,应该是因为冷氏。

    如果为温少爷立嗣,怎么也跳不过冷氏这个母亲,往后嗣子也要在冷氏手下生活。

    冷氏的权利可大,对温家财产的处置权可以说一不二(做儿子的哪里敢反抗母亲)。

    而替温老爷立嗣就不一样,一个嫂子,外人而已。

    良心一点的几个钱打发,恶毒一点把冷氏卖了也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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