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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139 见圣

    Ch.1139 见圣 (第1/3页)

    正如仙德尔所言。

    萨维兄弟会只是引燃炸药的一支火柴。

    没过太久,一个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道路不明的仪式者开始在伦敦作起乱——警署、监察局、审判庭自然也忙碌起来。

    单罗兰就在半个月内抓捕了不下十三个学徒、两个幸运走到一环的蠢瓜。

    顺便。

    这两位自发性组成了个教派,称拜‘烈焰之神’——

    ‘烈焰之神让你们抢劫珠宝商人的铺子,还强*了他的妻子?’

    两个蠢瓜不以为然,说凡人有什么资格直视身负伟力的不凡者。他们没有杀人,只是短暂‘借用’他的财富、‘使用’他的妻子——同时,也告诉罗兰,他们‘愿赌服输’:

    意思是,既然被捉住了,就愿意服从审判庭的安排,成为一个为政府服务的仪式者。

    ——这是从哪听来的‘消息?’

    罗兰没有接到这个命令。

    ‘我们听人说过!倘若愿意为政府服务,就能赦免不大的罪行…’

    罗兰抱着万分遗憾告诉他们…

    审判庭没有这样的规矩。

    这也不算‘不大的罪行’。

    两个人先是辱骂,后又求饶,但最终的归宿只能是罪人的火刑架。

    ‘烈焰之神的信徒,应该不会畏惧火焰吧?’

    当时。

    其中一个尿了裤子。

    这很常见。

    ‘他有那么多钱!能拥有一家珠宝店,必然吞了穷人的财富!我们在为穷人讲话!就像萨维兄弟会!’

    罗兰划燃松木火柴,点燃雪茄,问两人,倘若珠宝商‘不洁’,他的妻子又犯了什么罪呢?

    ‘她日日享受着不洁的财富…理应同罪。’

    还挺合理。

    罗兰不像金斯莱。不喜欢和人产生逻辑上的亲密关系。尤其关于穷富、黑白、好坏,善恶方面。

    ‘所以,我们到底犯了什么罪?!你有什么权利审判我们?!’

    ‘这句话就是答案,先生们,’罗兰吐出一口烟雾,再次划燃火柴,将它弹向火刑架:‘想想你们为什么在这里。这就是答案。’

    顺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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