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2章 实验数据 (第1/3页)
否则按照周奕和陆小霜的关系,加上周奕警察的身份,高低得拉到审讯室好好地审一审。
不把周奕在那段时间里非工作时间的一举一动查个底朝天,是不可能作罢的。
这样查下来,虽然周奕知道自己是无辜的,但专案组估计也就无缘了。
周奕去出差,某种程度上,反而是避嫌了。
然后,是作案条件。
基于已经发现的尸块可以确定,徐柳不仅被碎尸切片,还被高温油炸。
这种复杂的处理尸体方式需要具备三个条件:时间、场景和体力。
第一次四三零案案情分析会的时候,周奕请宋义明做过一个实验,就是模拟凶手切片碎尸和油炸的过程。
经过宋义明的反复试验,终于给出了一个参考数据表。
之所以要反复试验,除了模拟人体结构和本案的碎尸程度外,还要测试利用不同大小的油锅炸肉的耗时。
宋义明在这件事情上绝对是认真的,所以导致那几天市局食堂里堆满了炸肉片。
食堂师傅看着堆积成山的炸肉片,想着怎么废物利用拿来做菜。
但想来想去觉得不好弄,最后全都回锅熬猪油了。
宋义明的参考数据上给出的意见是:在有医疗或屠宰经验的前提下,需要至少六到八个小时高强度的持续性工作,才能做到宏大案的碎尸情况,差异值取决于凶手的心理素质、体力和油锅的大小。
鉴于人肉和猪肉带给凶手的心理压迫,除非是有作案经验,或者有极端变态心理问题的,否则整个碎尸时间将更久。
宋义明的实验结果是在陆小霜被锁定为嫌疑人之后出来的,他在会上递交这份数据时,谢国强问他,假如是陆小霜的话,这个碎尸过程要多久。
宋义明没见过陆小霜,但在得知陆的身高体重后,他的回答是:办不到,这种体格的女生基本不具备完成如此高强度犯罪行为的可能。
周奕后面听陈严说,宋法医的这个回答,当时让几位领导有些尴尬。
因为从陆小霜失踪到第一袋尸块被发现,中间仅有八个多小时,宋义明提供的数据还仅仅是处理尸体的,还不包括分装和抛尸。
时间和体力的问题都被否定后,剩下的就是场景了。
这种作案方式必须具备独立的场所,这个场所至少要有自来水管和排水管,因为碎尸过程中会产生大量血液,需要清理。还要通煤气,或者有液化气,因为这种长时间燃烧的油锅,需要稳定的能源,总不能拿柴火慢慢烧。
还有就是,炸肉片需要消耗大量的油。
经过提取化验,确认炸肉片使用的油,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菜籽油。
而且根据宋义明的计算,至少需要十五斤左右的油。
独立场所和耗油这种硬性条件,全都和陆小霜的个人情况不符合。
当然所谓的合谋杀人还是能解释这一切的,不过就是过于强行解释了,没有论据支撑。
基于这个耗油量,专案组派人开始走访调查全市所有有菜籽油出售的店铺,对于一次性购买五斤以上的陌生面孔做调查。
之所以是五斤,不是十五斤,考虑到凶手存在分批次购买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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