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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1章 孙主任的协助(求月票,万字大章)

    第421章 孙主任的协助(求月票,万字大章) (第2/3页)

    除非,这案子除了肖冰、老头之外,还有一个凶手。

    但团伙作案不是不可能,而是团伙作案人数越多,越容易暴露和出问题。

    尤其上一世专案组在宏大查了整整三个月才撤离,如果是多人团伙作案的话,不可能半点破绽都不留下。

    哪怕凶手之间有再牢固的关系,夫妻、父子、兄弟,在法律的高压和人性的猜忌下,也会产生裂缝的。

    所以就算存在团伙作案的可能,这种案件几乎不可能出现三个以上的凶手。

    不过对现在信心大失的蒋彪而言,有线索比他带着这么多人当无头苍蝇来得好。

    毕竟蒋彪要是倒下了,这件事的压力别人也扛不起来。

    “彪哥,别着急,这案子不是当初龙志强的案子,急也急不来。”

    蒋彪点点头:“我明白,跟你聊了聊,心里就舒服多了,要不然这心里的憋屈也不知道去找谁说。”

    “第一案发现场也没进展吗?”周奕问。

    蒋彪摇摇头:“目前宏大周围的饭店和食品加工厂都查了个底朝天,没发现可疑的,整个南明区的查得七七八八了,现在在查青山区,要是青山区也没有,那就只能往几个郊县查了。”

    周奕摆摆手:“彪哥,我觉得虽然饭店和食品加工厂是具备作案条件,但不具备和被害人的关联性。”

    “你想啊,如果这案子只有徐柳一个受害者,那不排除流窜作案和临时作案的可能,比如哪个厨子或饭店老板看到徐柳年轻漂亮,临时起意动了歪心思,最后争执中杀害了对方,然后把尸体带回去处理掉。”

    周奕说的,是上一世专案组提出的一个调查方向,因为上一世只有陆小霜一个被害人,虽然陆小霜没有遭到强奸,但不排除凶手是意图强奸,结果争执中失手杀了人,最后被吓破了胆,只想着快速处理掉尸体。

    毕竟杀人后,还想着**的,即便在杀人犯里那也是极端变态了。

    “但现在不光只有徐柳一个受害者,还有差点命丧矿洞的陆小霜,所以基本可以肯定凶手在宏大内部,是和两人都存在一定关联的人。”

    “而且再说了,饭店和食品加工厂这种地方人多眼杂,偷着做点小动作可以,但想完成那么复杂的犯罪行为,暴露的风险太大了。所以我建议,后面可以把调查饭店和食品加工厂的警力抽调一部分出来。”

    蒋彪点头说道:“我现在是通过基层派出所,向各个街道的居委会传达信息,发动群众,寻找异常。”

    宏城两百万常驻人口,其中市区占了七成以上,居民小区想挨家挨户查肯定不现实,这种蛛网式的发动群众是最好的选择,毕竟没有监控的年代。

    不过这种调查有两个明显的缺陷。

    第一,就是慢。拖得越久,凶手就越有充足的时间来清理现场,去掉作案痕迹。

    第二,群众也不是个个都思想觉悟很高的,正常调查的时候,都会遇到各式各样不配合的人,对警察有敌意的人,把对生活的不满到处发泄的人,更别说希望能主动提供线索了。

    所以这种方式是无奈之举,毕竟没有一个明确的调查范围,但凡有人能在地图上圈个圈出来给蒋彪,周奕知道蒋彪必定能把这个圈里挖地三尺。

    毕竟上一世自己干了大半辈子刑警了,还从没见过能从狗嘴里抢骨头来查的警察。

    “周奕,其实这里面我有个疑问,本来想跟吴队说的,但吴队这不是被哪个王八蛋给举报了嘛。”一想起吴永成被举报的事,蒋彪还是气不打一处来。

    周奕赶紧说:“彪哥,咱先不骂人。”

    不知道在家的吴永成,眼皮跳没跳。

    “你先说说你的疑问。”

    “是这么着,上次我跟陈严不是押送孟大海等人去省城嘛,在那边的时候跟着吴队开了不少会,其中有个会就是关于一些已侦破的重大碎尸案的案例交流分析。然后有人总结了一些碎尸的抛尸规则,叫‘远抛近埋’,还有……头……头……”

    周奕见他说话卡住了,接话道:“远抛近埋,头远身近,小近大远和多点抛尸?”

    “对对对,没错。哎,我记得你没去啊。”

    周奕敷衍道:“书上看的。”

    这个在专业上,叫做碎尸案的五个原则和一个法则,其中远抛近埋是最有名的。

    蒋彪听到的其实并不完全,因为还漏了一个原则和一个法则。

    周奕印象中,这些理论最早是在九十年代的基层刑侦工作中,通过对案件的侦查逐步总结出来的。

    未必每个碎尸案都符合这五个原则和一个法则,但起码这六点肯定是所有碎尸案里共通性最大的。

    不过在九十年代,其实很多刑侦工作都没有进行系统的理论化,大部分都是一线刑警根据经验总结的。

    这套碎尸案抛尸理论,差不多要到一零年前后才在犯罪心理画像专业上形成系统的理论,因为本身这些原则都是通过分析凶手的犯罪心理得出的。

    对这年头而言,说好听点可以叫智慧结晶,说接地气点就是土办法、老经验。

    “彪哥,除了你说的这四点,还有一个叫犯罪现场选择原则和共圆心法则。”

    蒋彪说:“你等等,我拿笔记一记,当时没仔细听,尽犯困了,现在才知道什么叫书到用时方恨少。”

    周奕等他拿出笔和纸,才开始说明,不为别的,希望能够帮到彪哥。

    第一是犯罪现场选择原则:就是为了确保犯罪行为不被发现,凶手通常会选择一个没有干扰的地方作为犯罪现场。

    周奕告诉蒋彪,这也是为什么自己前面说饭店和食品加工厂虽然具备条件但未必匹配的原因。

    越多人可以进入的环境,对凶手而言,就越不安全。

    因为原则上,凶手也不知道自己处理尸体具体要花费多少时间。

    哪怕是宋义明这样专业的法医,也得用猪肉反复试验才能给出参考数据,而且他在给数据的时候还强调人类和动物的不同,数据依然会存在偏差。

    何况凶手在实施犯罪的时候,心理上是高度紧张的,这对体力的消耗会更大。

    所以越独立、私密的场所,越便于实施如此复杂的犯罪手段。

    这也是为什么当时周奕看见肖冰家前后都不挨着时,第一反应就是非常适合处理尸体。

    第二就是著名的远抛近埋原则了,这个原则主要分析的就是抛尸现场和犯罪现场的距离。

    简单来讲就是,凶手在碎尸后选择处理尸体的方式会有两种,一种是埋尸,一种是抛尸。

    当然也存在另一种可能性,就是把尸体冻起来,不扔。

    上一世后来这样的案子还不少,杀妻的、杀夫的、杀母的,杀完之后直接塞冰柜里冻起来。

    为什么说是后来,是因为这种处理方式需要科技发展提供必备条件。

    九七年,家里买得起冰箱的,大概也就一半左右,而且还是家庭式的立式冰箱,冷冻的容积很小,别说一个人,半个人都塞不下。

    当然九七年不是没有冰柜,但这年头冰柜主要还是商用为主,普通人家里面有冰柜的,一成都不到。

    为了不抛尸高价买个冰柜回家,是非常容易引起周围人怀疑的。

    这也是宏大案选择抛尸的原因,凶手当时的条件,不具备把尸体冻起来长期保存的可能。

    而埋尸和抛尸,就是凶手的两种心理状态产生的结果。

    埋尸,通常会埋在距离自己住所、工作地点或其他熟悉、可控区域较近的地方。这样便于隐藏、观察或后续处理,更重要的是符合犯罪心理上寻求安全感和控制感的需求。

    抛尸,则会选择抛掷或丢弃在距离作案现场或自己活动中心区域较远的地方。目的是干扰侦查视线,转移警方注意力,增加物证被发现和关联到自身的难度。本质上和埋尸一样,也是出于犯罪心理上的安全感。

    蒋彪听了后,说道:“所以这里面不就有点矛盾了吗。你看啊,刚才你说过凶手大概率是宏大里面的人,可有差不多一半的尸块,都在宏大五公里范围内,最近甚至的不足五百米。但抛尸的特征是要远,越远心理上越安全,那不就矛盾了吗?”

    这个逻辑,周奕倒是还真没想到,可能是因为之前没有像现在这样坐下来,平心静气地整理思路,分析这个问题。

    他皱着眉,冥思苦想。

    过了一分钟,突然开口道:“彪哥,假如……”

    “什么?”

    “假如凶手的心理,既符合远抛,又符合近埋呢?”

    蒋彪没明白:“怎么能既符合远抛,他又符合近埋?想不通。”

    “先问个问题,你觉得在市区里,埋尸的可能性有多大?”

    蒋彪摇摇头说:“应该不大吧,市区里水泥地多,埋不了尸,绿化带等地有人定期维护,被发现的可能很高,除非是刚好有这么一片荒地。”

    周奕又问:“那你觉得,如果先不考虑分尸方式,是埋尸容易,还是抛尸容易?”

    “那肯定抛尸容易啊,经过的时候一扔就能走了。埋尸还得挖坑,得在埋尸地点长时间停留。”蒋彪想了想补充道,“而且埋尸还得有趁手的工具。”

    “啪!”周奕打了个响指道:“彪哥,你说到重点了。说到了凶手为什么不选择埋尸,而是抛尸的重点!”

    “停留时间长?”蒋彪疑惑地反问。

    周奕摇摇头说:“不,是趁手的工具!”

    “你想想现在碎尸涉及到的工具有哪些,菜刀、锅、油,都是正常情况下直接具备的,哪怕油不够,但买油的人次必然很高,不容易被注意。但埋尸,得挖坑,至少得有铁锹吧。市区里的普通人家,有几个家里常备铁锹的?买铁锹的人次可远比买油的要少得多得多,如果埋尸被发现后,那顺着工具这条线,凶手暴露的风险就高了很多。”

    “嗯嗯嗯,是这么个道理,所以肯定抛尸比埋尸方便。但怎么个既符合远抛,又符合近埋,我还是没明白。”

    “凶手不管是抛尸还是埋尸,其核心目的,就是把尸体尽快处理掉,避免尸体因为腐烂而被人发现,导致自己被抓。这里面还有一个正常人的心态,就是不论抛尸还是埋尸,从内心深处而言,凶手必然是希望不被人发现的,因为这样才对自己最有利。”

    “但无论远抛还是近埋,都是凶手出于寻求安全感的心理。”

    “彪哥,笔借我下。”

    蒋彪把笔和本子递给周奕。

    周奕在纸上写下AB两个相距较远的字母。

    “假设A点是宏大,是凶手日常主要活动的范围,由于无法实现埋尸,所以近埋,就变成了近抛,本质是一样的,就是凶手希望能够观察并确认,尸块是否被警方发现。”周奕说着,在字母A上画了一个圈。

    “然后是B点,如果这个B点就是第一案发现场的话。”周奕说着,在字母B上画了一个圈,然后在两个圈中间划了一条线连接起来,“那B到A的距离只要足够远,是不是就符合远抛的逻辑了。”

    周奕抬头道:“所以这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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