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第三次出国(事业) (第1/3页)
星期六。
早上许临和池临月她们三个吃了早餐。
上午八点多就出去散步。
曦曦就叉开腿坐在许临肩膀上,许临则是双手举着,扶着她。
一岁的小孩,当然是要注意点的。
尤其许临身高一米九。
这个身高,打职业篮球都可以了。
“哥哥好高!”
曦曦很开心,在许临肩膀上欢呼。
赵英琼叮嘱她,“不能乱动知道吗?”
“知道啦妈妈。”
几人离开了小区,就到附近的公园去散步。
后面过了大半个小时。
曦曦就说:“哥哥,我要尿尿。”
虽然曦曦才一岁,但这个小丫头非常聪明,可以说超越很多同龄人。
一岁的小孩很多说话都还不清楚,走路也走不稳,而且还要穿纸尿布。
但曦曦不用穿纸尿布,她前两个月就知道尿尿和拉粑粑的概念,想要大小便了都会说,所以从两个月前开始,她就没在用过纸尿布,不会像别的小孩那样,大半夜哭闹要让爸爸妈妈换纸尿布,一般来说,孩子小时候对家人而言,绝对可以说是精神与肉体的折磨,经常要三更半夜起来。
所以这小丫头非常聪明,大脑的发育比同龄甚至大她一两岁的孩子都要快,长大后天知道是多聪明的一个人。
许临把曦曦从脖子上抱了下来,给赵英琼。
很快,母女俩就从厕所回来了。
“哥哥,我回来啦!”
曦曦从赵英琼怀抱里下来,走向许临,一边张开双手要抱抱。
许临把她抱了起来,这次就不坐肩膀上了,许临直接抱着她,这丫头特别喜欢许临,上来了,就一张小脸一直蹭许临的脸,仿佛要和许临贴在一起。
让旁边的池临月和赵英琼忍俊不禁。
“哥哥,你好好看,比别的哥哥和叔叔们都好看。”
逛了挺久,曦曦忽然开口道,她一直看着周围的行人,看出了许临和他们的明显区别。
“曦曦也很好看,比别的小孩都好看呢。”
许临用手指逗了逗她的小脸,这丫头才一岁,已经拥有美丑的区分概念。
“真的吗?”
“哥哥还能骗你?曦曦长大后,会和妈妈还有姑姑一样漂亮。”
“我要和妈妈还有姑姑一样漂亮!”
曦曦强调:“还要和哥哥一样好看!”
“好好好,所以一定要听话,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快快长大。”
“嗯呢!”
曦曦认真地点头。
“哥哥,那个姐姐吃什么呀?好像好好吃的样子。”
“那叫冰淇淋,但现在曦曦不能吃,等明年夏天,曦曦才能吃。”
许临他们看过去,才注意到一个女生正在吃冰淇淋。
冬天吃冰淇淋自然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但是曦曦这个年纪,是不能碰这玩意的,肠胃可能都受不了,小孩生病会很麻烦。
“为什么呀?”
“冰淇淋太冷了,曦曦年纪还小,不能吃这么冷的。”
“噢!那曦曦明年夏天再吃!”
众人在外面逛了许久,后面许临他们又去儿童游乐园玩,也就许临和曦曦玩,池临月她们两个就在旁边看。
中午众人去吃饭。
曦曦挺粘人的,这半天几乎都是许临抱着,也就除了上厕所才离开他怀抱。
下午。
许临来到了池龙庭家里。
池龙庭和他爷爷池凌日也都在。
池龙庭正在电竞房用ps5玩游戏,今天星期六,他也不用工作,而且,曦曦不在家,他也不用带孩子。
至于爷爷池凌日则是在客厅看书。
许临瞅了一眼,原来是《长短经》。
这本书他看过,是一本谋略经典,作者叫赵蕤,唐代很著名的学者和思想家,李白曾经请教过他,有传言还说他是李白的师傅,不过不知真假。
“许临,来了啊?”
池凌日看到了许临,神情慈祥,微笑道:“过来坐吧,好久没见过你了!”
“好。”
许临点点头。
“曾祖父,我回来啦!”
曦曦走过来。
“哎呦,我的小心肝,快让曾祖父抱抱!”
池凌日连忙放下书,张开双手把曾孙女抱起来。
四世同堂,其乐融融。
不一会儿,池龙庭出来了。
“许临,好久不见啊。”
“庭哥,好久不见。”
大舅哥过来拍了拍许临的肩膀,要不是现在他戒烟了,不然他高低都要分一根烟给许临,不过现在有女儿了,他也总不能张嘴就是一嘴的烟味。
所以就是给许临倒了一杯热茶。
“麻烦了庭哥。”
“没事。”
接着,他又用手指逗了逗女儿的脸颊,“曦曦今天开心吗?”
“曦曦今天开心!哥哥好高好高,坐在他肩膀上,感觉像在天上一样!”
曦曦坐在曾祖父大腿上,张开双手比划。
众人忍俊不禁,这丫头太可爱了。
其实池龙庭身高一米八五,只是比许临矮了五厘米,但曦曦没试过坐爸爸肩膀上。
在客厅坐在半个小时这样。
许临又和池凌日进了书房。
池凌日指了指桌面上的宣纸说:“许临,老头子我这字怎么样?”
“很精神,很有生命力,你还老当益壮。”
“哈哈,不精神都不行啊,有个曾孙女,老头子我都怕死了,我还想看着她长大,看她读完大学,甚至看她结婚生子,但我今年都七十八岁咯,我能活到一百岁吗?”
“不必想太过遥远的事情,当下应当比未来重要。”
“是啊,活在当下,现在老头子我只想看她好好长大呦!”
这时,池凌日打开了第二张宣纸,“许临,好久没见过你写字了,给老头子看看你的字吧。”
“行,那我也写《兰亭集序》。”
“就《兰亭集序》,也让老头子对比一下。”
池凌日那张宣纸,写的也是王羲之《兰集亭序》。
许临站在桌子前,提起毛笔,先是毛笔沾水湿润,接着才是沾墨水。
许临酝酿一下情绪,回忆《兰亭集序》。
开写。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
写的是行书,自然是一气呵成的,除了中途沾一下墨水,许临不曾停顿。
很快,全文324个字,就被许临写完了。
“好好好!好字啊!”
池凌日惊叹不已,“放在古代,你的字得名垂千古呀,你也当得起一个大书法家的名号啊!”
书法家,大书法家,一字之差,却是天壤之别。
古代,是无论是文学还是书法,都无比鼎盛的时代,唐代诗歌盛行,因为国家考试,要考,甚至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于是,上到天子公卿,下到走卒贩夫,不分男女,多多少少都会吟诗作对。
就如同现在的科技,这个时代,推崇科技。
每个时代,都有其侧重的东西。
这个时代,科技才是最重要的一环。
书法和文学,已经退出历史舞台,再也不可能有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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