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2章 计口授田,三长之制 (第2/3页)
收这笔钱了。
「南中铜矿马上就能铸成钱币,国家马上就不需要从百姓那里收拢钱币来铸直百了。
「此制事关国家根本,在朕这里无可商议。
「百姓已经被逼得连孩子都不愿生了,国家又哪里还有未来?」刘禅声色极其坚定,显然在这一点上没有讨论的余地。
「而且非是彻底不征,只是把原来的钱币换成实物而已,且不再以户口为算,一旦安定下来,百姓生子之愿意就会开始回升。」
孟光捋着花白的胡须缓缓点头:「陛下仁心老臣深以为然。
「只是————这新的户调制,具体如何施行?」
刘禅道:「黄册上写得明白,废除按人头徵收的算赋、口赋,改为按户徵收实物,称作户调。
「每户每年纳绢二匹、绵三斤。
「同时规定,地方官吏不得以任何名目加征、摊派,所有赋税项目必须张榜公布,让百姓周知。
「就连逆贼曹操都早已在二十年前於兖豫之地施行此制,难道我大汉竟不能行?」
由於北方币制早早崩溃的原因,百姓普遍无钱,曹操事实上是最先实施户调制的,虽说是不得已,但某种程度上确实减轻了百姓的负担。
大汉之所以继续征口赋算赋,一个是政策的惯性,还有一个就是大汉需要从民间集铜以铸直百。
费禕仔细看罢,沉吟道:「既然座降都督已经在南中组织采铜,国家确实不需要靠从民间收拢钱币铸直百了。
「吴国在荆州施行的简之制,已将百姓盘剥殆尽,此时废钱征物,确实是安定民心之良策。
臣以为此制可以试行。」
刘禅颔首,示意他们继续看。
费禕翻开下一页,随即又是一惊。
只见这页赫然写着『计口授田』四字。
再往下看,又分为百姓授田与官吏授田两大部分,几页下来,每一则都条分缕析极为详尽。
十五岁以上男子,每人都可以到官府领取四十亩专门种粮的农田,女子每人二十亩。
奴仆婢女与良丁同,也就是说即使豪强大家中的奴仆,也可以领取同样亩数的田地。
非只如此,一头牛还可额外获得三十亩农田,总量以三牛为限,最多九十亩田。
接下来还有配田制度。
隔一年才能耕种一次的贫瘠田地增加一倍的授田亩数。
隔两年才能耕种一次的田地,增加两倍授田。
其後熟田生地性质不再改变,与孙吴的『税』制大为不同。
而税制从原本的十一税、十二税这种比率税,直接改换成了每亩四升的固定田租。
费禕一目十行看得最快,看此到处不由愣了一愣,紧皱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些,在其他人还没看完的时候又已经舒展开来。
天子之意,百姓受田,譬如一丁受十亩熟地、四十亩隔年耕生地、三十亩隔二年耕生地,便统一算作四十亩,而後额定收十六石田租。
若是欠收之年,或许会增大百姓的负担,可一旦丰收,一旦生地变为熟田,百姓就会有大量的余粮。
如此一来,便会大大提升百姓耕作养田的积极性。
再往下看。
百姓到了应该纳赋的年龄,就由国家配给土地。
六十免税。
死了以後,土地再次收归国有,以待将来重新分配给新生丁口,若是战死,则其家保留其地。
对於合法拥有的奴婢和耕牛,根据每年具体的拥有数量,决定是还田还是受田。
初次受田者,男子俱给二十亩桑田专门种桑,须种桑四十株。
这部分土地可以世代经营,即使身死也不用再缴回官府。
每户在此基础上,给予宅基地,新居者三口给地一亩,奴婢则五口给一亩。
还有对地方官吏的授田。
按官职高低进行授田,田产所得用於行政,官吏离职时,移交於下位接任者。
刺史十五顷。
太守得十顷。
治中别驾各八顷。
县令、郡丞六顷。
还有相应的惩处之制。
假若私自卖掉国家所授公田,将依律治罪。
下面还拟了一条律文:
『所授官田、宅基地,皆不允许买卖,违者以盗卖官田论处,视情节轻重,处以徒刑乃至大辟』
费禕皱着眉头继续往下看。
看不多时,一条章程让他眼前忽然一亮。
「豪富之家,若现有田产超过其应受之数,则不受田。国家亦不令其还田,许其保留原有田产,但需向官府如实申报?
「土地有盈余之农家,不受国家公田,亦不令其还田。
「土地不足之农家,则依此法增加配给,男至四十,女至二十,桑田至二十亩。
「田地有盈余者,不论贫富,皆可卖出其盈余田产,国家对盈余田地交易不予罚处。」
费禕看完这几段後长舒一气,眼中闪过几分明悟之色,又想了片刻後看向那位踞坐正中的天子:「陛下授田之本意,非只是使贫者有田可耕,有宅可居,而是以授田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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