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6章 二婚家庭里的炮灰女儿(40) (第3/3页)
家有一子一女,财产全都给了女儿,公司也交给女儿经营,媒体对这件事猎奇心很重。
他父母对外表示,儿子志不在此,女儿有能力、有兴趣,能带着家族企业更上一层楼。邹凝自己也信心十足。
但如果她的信心来自于这个企划案的话,那就很好笑了。
都不用他老婆这个金牌投资人来否定,他就能看出来,这个项目百分百会赔钱,而且会赔大钱。
“不用理会。她年轻气盛,急功近利,有点不知道天高地厚了。”邹凛毫不客气地点评,“融不到资对她来说倒是件好事。”
元初笑道:“我提醒她一下吧。”
邹凛眨了下眼,随即笑起来,抱着元初深吻,他老婆心疼他,想给他出气呢,倒也不是不行。
元初给邹凝回了封邮件,把她这个项目贬的一文不值。
邹凝气的在办公室破口大骂,“什么狗屁投资风向标?我看她是侥幸成功,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
然后,别人越是否定的东西,她就越要干。
哪怕她身边的很多人,包括邹父邹母都劝阻她,她也一意孤行,非干不可。
元初的话虽然直白了点,难听了点,但属于良药苦口的范畴,她认真分析了那份企划案,给出的也是中肯建议。
别的人看了都觉得她分析的很对,很有见地。至于元初说话难听?哪个大佬没脾气没性格啊!人家愿意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给你详细分析,还不收你的咨询费,你就偷着乐吧!说话难听点怎么了!按照人家这个分析,这份企划案确实很糟糕嘛!
但是邹凝看不到这些,她只看到了元初对她的否定。
她真的就像邹凛说的,年轻气盛、急功近利。
邹凝动用了公司的绝大部分流动资金,又抵押了很多资产从银行贷款,把项目强行上马了。而且还请了媒体来报道。
元初和邹凛自然都知道了。
邹凛琢磨了一下,跟元初说:“咱俩领个离婚证吧。”
元初表示同意,俩人趁着回到京城休养的工夫偷偷摸摸地领了离婚证,邹凛还签署了一份非常严苛的净身出户和子女抚养协议。
按照这份协议,他不但离婚的时候分不到一毛钱,以后只要挣了钱,就要交给元初做孩子的抚养费,他账户里的余额不能超过3000块。
领完离婚证,邹凛放心了,除了老婆孩子,别人休想从他这儿占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