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6章 普通家庭? (第2/3页)
安这边的关系。
道理很简单:赛世是外企,还是纳税大户,刘安华还是外籍高管,直接影响到赛世的企业形象和公信力在如今的外贸环境下,等於buff叠满了。别说京城的公安没证据。哪怕有证据,也只能在是本地同行的陪同下传唤,并在本地部门提供的场所内,在本地同行的见证下进行问讯。
但从报案到现在都不到三天,人就被带到了京城,这和抓捕有什麽区别?
如果让云慧说心里话:你找人归找人,但这种做法,是不是有些过於嚣张了。
当本地的政府部门的吃素的?
王齐志倒是想解释一下,但是他真的不知道具体的情况。
所以今天早上林思成接到电话,说是刘安华已经被带上了飞机的时候,他也很惊讶。
之後问林思成,林思成没多说,只说了一句:绝对符合流程,也符合规定。
他不好解释,看了看林思成。
人已经被带了回去,况且马上就要起诉,没有什麽好隐瞒的,林思成直接了当:「云法官,据海关调查,刘安华涉嫌走私,且金额巨大……」
云慧愣了一下,连忙翻材料。
林思成又解释了一下:「确实和这次的案子有关,且不止这一起,而是好多起.……」
意思就是,这不是个案?
再一个,这样的信息,也不可能写在起诉材料里。
更深层次的意思,云慧也听明白了:京城的公安没证据,但海关有。
那位外籍高管,其实是被海关的人带走的。
关键的是:这是国际走私案,而且人还被带去了京城?
她想了一下:「海关总署,缉私局?」
「是的,云法官!」
云慧恍然大悟:警方以合同诈骗的名义来传唤,地方的部门还能打打太极。但海关以走私的名义来传唤,你只能无条件配合。
这是两个概念,而且早已超出了经济纠纷的范畴,搞不好就是特案,大案。
生怕沾上腥骚,地方部门绝对是能配合多快,就配合多快。
暗暗狐疑,云慧翻了翻资料,愈发惊奇:「海关的案是谁报的?」
林思成愣了好一会:果然是庭长?
这话问的真有技巧,还极有经验。
如果是海关的案子,轮不到刑侦总队主办。只能说明,是有人先向公安报案,再向海关举报。林思成直言不讳:「是我!」
云慧更惊奇了:「海关怎麽查的这麽快的?」
这可不是京城的刑侦总队,靠录像,靠破译设备後软体的登录日志,就能形成证据链,就能当场抓人。
海关想要判定赛世公司走私……不对,这麽说不严谨。换个说法:
海关想要判定刘安华走私,就必须掌握具体的走私模式、路径、货品来源,以及去向,乃至资金走向。说实话,三天的时间,在国内查都够呛。何况还是香港这样的自由贸易港?
光是部门之间协调,三天够不够?
林思成闭上了嘴。
他知道,但他不能说。
总不能告诉云慧,是他给李时琛支的招?
从设备到港到清关转港,这批设备只在香港停了四天。那赛世公司是怎麽在香港海关的眼皮子底下,把设备调的包?
勾结仓管员,明目张胆的换?
不可能,赖总最风光的时候,都不敢这麽干。
当时李时琛分析,说很大的概率,是在转运的时候换了船和外包装。
因为之前破获的走私案,就是这麽干的。
但随即,又被李时琛自己给否决了:从香港到深圳,转关时间只有二十四个小时,你换一个试试?这不是背包客带的小商品,这是动辄几吨重的大型仪器。
最後还是林思成提醒:新旧混装,狸猫换太子。
大概就是:同样运两批设备,一批全新,一批翻新。翻新的这批到港地为香港,清关後就能卸货。全新的这批到港地为国内,在卸完翻新设备,再转运全新的这一批到国内。
这样一来,连转关的理由都有了。
而不管是香港海关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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