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败家子 (第3/3页)
“伏以混元肇判,玄牝蕴不死之枢;紫极垂光,丹台驻长春之景。
恭惟三境高真,执大象而斡旋造化;十洲仙圣,运璇玑而掌握阴阳......”
记完后数了一下字数,不多不少,还真有三千字。
“这真是你一夜之间所作?”史经历不可思议的问。
虽然他已经亲眼见过一次“十步成文”了,但依旧感到震撼。
白榆很谦虚的说:“倒也不是。”
作为凡人,史经历稍稍宽心,感官上没那么大的压迫感了。
“这哪用得了一夜?一个时辰都没用。”白榆很严谨的补充道。
几秒钟也算是不到一个时辰,这个表述没毛病。
史经历恍恍惚惚,自己也是个大多数人眼里的天才啊!
但跟“十步成文”、“一时辰写三千字青词”比起来,自己的乡试第二、会试第七、殿试第七都是假的吗?
最后史经历收起了青词文稿,对白榆说:“判事厅中尚有多余笔墨纸砚,你拿几套回去吧。”
下次再有这种事情,麻烦你自己写字,不要总让他这个堂堂经历官当代写!
对于囊中羞涩的白榆而言,这可是实惠的不能再实惠的东西,又是感谢了一番。
从锦衣卫总衙出来后,白榆就去四条胡同找刘存义,说说照看白爹的事情。
一路无话,到了地方后,白榆刚推开院门,就有几条大汉突然跳出来。
白榆虽然比同龄人要高些,但也挡不住几条大汉,三下五除二就被死死的扣住了,一动也不能动。
一位年轻武官慢慢从破屋走了出来,喝问道:“说!《清明上河图》在哪里?”
白榆:“......”
这又是什么情况?怎么就走漏了风声?按道理说不应该如此。
这时代又没有什么监控技术,大街小巷没有摄像头,更没有各种定位,哪能这么快就追踪过来?
仔细辨认了一番后,白榆也认出来了。
眼前这位年轻武官,他去锦衣卫总衙时,远远的见过这年轻千户官两次。
每每在前庭颐指气使,指挥得一干旗校团团转,看起来很有背景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