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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案例分析

    第四章案例分析 (第2/3页)

灶具》5.2.8.1 中关于“熄火保护装置”的规定,合格的燃气灶 具必须安装自动熄火保护装置,否则禁止生产和销售,其行为违 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市 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 — 733 —定,应对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的处罚。

    案例7:某电动车商行销售的某电动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电 动自行车经省级监督抽查,结论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项目(标 识与警示语、整车质量、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 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经查 明,该商行共购进7台,标称明示销售价3280元每台,货置金额 22680元,抽查时承检机构购买检验样品1台3000元,其他没有销 售。 该如何处理?

    案例 7 答:当事人该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 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应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电动自 行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8:根据某区市场监管局对某木材加工厂生产的实木复 合地板开展产品抽检,该批产品样品“标志、规格尺寸及其偏差、 弹性模量、表面耐磨和漆膜硬度”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检验 结论:不合格。另查,该当事人无违法所得。该批实木复合地板 产品售价96元每平方米,共125.5平方米,本案货值金额共计 12048元。 该如何处理?

    案例 8 答: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 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 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 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 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 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五)综合测试题(共 10 题)

    1、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 决定(国发〔2024〕11 号)》规定,目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 几类产品,分别是什么?

    1、答: 国务院决定,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调整 后,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共计 14 类,分别为: 水泥、建筑用钢筋、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人民币鉴别仪、 广播电视传输设备、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 及容器、化肥、食品相关产品、燃气器具、钢丝绳、人造板、特 种劳动防护用品。

    2、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的通知》(国市监质监〔2024〕65 号)》要求,恢复许可证产品 管理的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 细木工板、安全帽等 6 种产品,在什么时间应办理工业产品生产 许可证,如超过该时间生产上述产品应如何处理?

    2.答: 2024 年 9 月 25 日之前,恢复许可证产品管理的冷轧带肋钢 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 帽等 6 种产品生产企业应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为办理仍 继续生产的,市场监管部门将按无证生产进行依法查处。

    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的通知》(国市监质监〔2024〕65 号)》要求,恢复许可证产品 管理的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 细木工板、安全帽等 6 种产品,销售单位有什么规定,如所销售 的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应如何处理?

    3.答: 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恢复许可证产品管理的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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