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8章 刑事立案!抢劫罪! (第2/3页)
原来是这样。
其实,
类似的报警,她已经处理过好几次了。
这个派出所就叫“灵隐寺派出所”,是灵隐寺距离最近的一个派出所,如果游客在灵隐寺游玩的时候遇到问题,遇到纠纷,报警的话,极大概率就会来这里。
在林北之前,就有其他游客过来报警说过,他们被穿着特殊服装的人,合照,然后索要钱财。
其中就有这个孙悟空。
还有什么魔丸哪吒,奥特曼之类的。
但这种事情,一般也就是民事纠纷,警察接到报警,出警之后也基本上会以调解为主。
而那些人呢,见到警察之后态度非常好,很爽快的就把钱还给游客了。
看着好像挺好说话的是不?
那是因为他们很清楚,如果真的跟警察对着干,那警察只要愿意,绝对能让他们在灵隐寺彻底生存不下去。
反正,
一个人也就几十块到一二百不等,这钱还回去就还回去了。
不影响大局。
这个钱还回去,大不了再从其他人身上赚回来。
而且要知道,这些人下手的对象,多以外地游客为主,而这些人呢,大老远来杭城玩,来灵隐寺玩,肯定是开心最重要,心态多半会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这点钱,他们也懒得折腾。
懒得报警。
所以,
去报警的人本就不多。
遇着报警的,把钱还回去就完事儿了。
坑10个人,或许都不见得会有1个人去报警,这点根本无足轻重的事情。
而像这样的案子,女警也并不陌生。
但她没想到的是,林北来报警,说的并不是什么被宰客了,被坑钱了,而是……被抢劫了!
这性质,立刻就不一样。
宰客坑钱,那是民事纠纷。
而抢劫!
可是刑事犯罪!
前者,警察只能进行调节。
而后者,警察是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抢走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其中,
“暴力” 是指对被害人身体实施打击或强制,排除对方反抗;
“其他方法” 则是指让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手段。
而 “胁迫方法”,就是以恶害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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