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易水歌》 (第2/3页)
猛,无坚不摧,所向披靡。
过刚易折,盈不可久。
这般出手,撑不了多久。
金九龄当然明白这个道理,他不是想凭疯虎般的狂攻击败李兆廷,而是要拉开距离,获得一些蓄力时间。
“嗖!”
金九龄前冲趋势猛地止住,从冲锋变为后退,快速拉开十步距离。
不等李兆廷出招进攻,金九龄嘴角溢出鲜血,面色苍白如纸,全身精气神汇入宝剑,剑锋闪过一抹阴森恐怖、追魂夺魄的浓烈剑芒,李兆廷被这道剑芒锁定气机,浑身汗毛根根竖起。
“李兆廷,受死吧!”
金九龄挥剑刺向李兆廷。
两人相距十步,金九龄宝剑刺出时只剩五步,五步距离,动念即至,剑光一闪而过,剑锋到了李兆廷胸前,直到这个时候,李兆廷刚抬起宝剑。
金九龄眼中闪过惊喜之色。
他迫不及待看到惊鲵刺穿李兆廷胸口膻中,摧毁五脏六腑的模样。
这种场景,太美好了!
就连眼前血红都变得灿烂。
灿烂的像是盛开的牡丹花。
眼前?
血红?
眼前为什么会血红?
鲜血来自何方?
当然来自金九龄本人!
李兆廷身形倏然散去,金九龄刺中的只是残影,与此同时,李兆廷出现在金九龄左侧,身体交错而过,紫薇软剑横在眼前,划过金九龄的眼睛。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花满楼是李兆廷的朋友,所以李兆廷不愿意用无声掌、无声步,轻功身法踏雪无痕,但落地有声,更不会用双龙抢珠一类的招数攻击敌人双目。
唯独有一个人例外!
这个例外就是金九龄。
李兆廷没用如来神芒强攻,没用百步飞剑突袭,没用六脉神剑点射,与金九龄见招拆招,就是为了此刻。
金九龄眼前爆发凄厉血线,捂着眼睛倒在地上,眼角渗出血泪。
李兆廷冷冷的说道:“金九龄,我当初告诉过你,我崇尚以眼还眼,会刺瞎翠竹大盗的眼睛,你觉悟吧!”
“去你妈的觉悟!凭什么觉悟!你凭什么高高在上!老天不公平!”
金九龄豁出去了,放肆怒骂。
“金九龄,到现在你还在用谎言自欺欺人,你得不到升迁,得不到六扇门同僚的尊重,不是因为没有背景,而是因为太贪婪,你太过不知收敛。”
“我没错!我没错!李兆廷,你永远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你以为世上只有一个翠竹大盗?你以为就凭你一个破落户就能纵横京城?你他妈做梦!”
“你说的是青龙会吗?”
“你……你怎么知道……”
“陪同你作案的捕快,在被你杀人灭口之前,被青龙会带走,巧的是,陆小凤出门吃饭,恰好遇到他们。
这些人不认识青龙会,误以为是你杀人灭口,用最快速度出卖你!
我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都是你的徒子徒孙的功劳!
你应该比我熟悉这种规则。
捧高踩低,正义割席!
当年那些给你送礼的徒子徒孙,会把你做过的腌臜事尽数抖落出来,与你做出切割,免得影响自身前程。
金九龄,做好准备了吗?”
李兆廷在金九龄身上掏摸,掏出一卷小册子,正是《易水歌》,上面都是剑法图画,还有细密的篆字,这些篆字都是大篆,需要让冯素贞翻译。
秦始皇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当真是功在千秋,若非如此,哪怕绝世神功放在眼前,也只能做睁眼瞎。
李兆廷学过篆字,学的是小篆。
但是,小篆是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才推广的文字,在荆轲刺秦时期,文字相对比较散乱,各有各的文字,亏得燕丹是墨家矩子,可以用大篆书写。
“准备?准备什么?”
“当然是背黑锅,翠竹大盗,还有最近几十年,天牢里面的烂账,你应该比我更懂,黑街就是这么来的。”
李兆廷冷笑:“陆小凤一直觉得蛇王是朋友,却不知蛇王是你的人,没有你的庇护,蛇王早就被灭掉了。”
“胜者为王,你说什么都对!”
“金梅瓶在什么地方?”
“被青龙会带走了。”
“招揽你的青龙堂主是谁?”
“伏牛派的柯百岁,假死脱身,他不是堂主,他是大龙头的管家。”
“青龙会大龙头是什么身份?”
“不知道,我只知道青龙会最终目的是造反,大龙头可能是王爷。”
“哪个王爷?”
“三个王爷,都有可能!”
“多谢配合!”
“能不能给我个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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