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5章 北荣常委们的动作 (第3/3页)
,住建厅张处长明确说过1:1才是安全线。”
两人目光在烟雾中交汇。
根据《监督法》第三十五条,常委会组成人员可联名提出质询案,这正是人大制约政府的法定手段。
“需要多少联署?”梁嘉树呼吸急促。
“十五名常委。”夏修远敲了敲名单。
“法治委员会有七人是我们的人,加上城建委的老周他们...”
梁嘉树突然打断:“不行!这等于公开撕破脸!”
他拉开公文包取出U盘:“去年住建局危房鉴定档案都在这里。让老周他们以'群众举报'名义,要求常委会启动特定问题调查。”
《地方组织法》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人大可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比起质询,这招更隐蔽且杀伤力更大。
夏修远眼睛一亮:“调查期间条例自动暂停审议?”
“不止。”梁嘉树冷笑:“调查组有权调取政府文件,传唤经办人员,你说陈知行敢不敢让省纪委的人查他手下?”
“政协那边...”
“李自在已经联系工商联,明天会有二十家企业联名上书。”
梁嘉树看了眼手表:“就说陈知行的改革方案破坏营商环境,要求暂缓实施。”
不得不说,在体制内,真的有无数种方法让你的计划寸步难行!
人大的制度武器!
利用质询权与调查权制造程序障碍,符合《监督法》第26条关于搁置审议的规定!
发动企业联名施压,参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61条投诉机制。
当然,最关键的是,风险转嫁的设计才堪称完美。
所有行动均通过法定程序推进,不留个人把柄!
从程序上来说,找不到任何问题!
“这样一来,我们也有拥有了和陈知行谈判的底气!”
梁嘉树的心中也算是松了一口气,有了底气,不说占据上风,至少目前可以保证他们不进去呀!
“问题是,你去谈吗?”
“你要是不去谈,谁去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