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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2章 必须把东西卖到世界的角角落落去!

    第1012章 必须把东西卖到世界的角角落落去! (第2/3页)

的话,陈望就准备把他收到自己的销售团队里。

    就是不知道人家去没有。

    陈望不知道的是卖钢笔的那年轻人不仅去了海市的门店,而且已经干了整整两个月了。

    “孟辉,门口又进来两个客户,你去招待一下。”

    “哎,好的,店长。”

    孟辉收好柜台上的东西,赶紧朝门口走了过去。

    他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和黑色长裤,头发剪得短短的,整个人精神奕奕,自信满满,跟去年冬天在街头悄悄拦住陈望和毕瑾卖钢笔的样子完全不同。

    毕竟当初是偷偷的、提心吊胆的卖,现在是光明正大的卖。

    是的,孟辉就是单纯地喜欢卖东西。

    他当初能搞到那么多钢笔,就说明他的家庭条件其实不差,卖东西对他来说就是爱好。

    说他爱钱吧,但卖钢笔挣的钱全都给自己家里人了,他就留了点当零用。

    说他不爱钱吧,人家讲价的时候一分都不会少。

    后来他发现自己享受的就是那个卖东西的过程,这个过程中赚的钱越多,他就越开心。

    但这过程一旦结束,这钱多钱少他就不在乎了。

    不过去年被人当街“抓了一回”,虽然最后讲清楚只是个误会,但家里人还是不准孟辉再出去卖钢笔了。

    孟辉本来以为这辈子都不会有能让他痛痛快快卖东西的工作了,但一天他收拾东西的时候又看到了那张写了电话号码的纸条。

    那时候他正迷茫着不知道干什么,想起写给他这个电话号码的少年的话,孟辉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出门打了纸条上的电话,报上了毕瑾的名字。

    然后他就得到了一份梦寐以求的工作——卖东西!

    店长告诉他这叫推销员。

    而且他卖东西有提成,卖得越多工资越高。

    其实这个孟辉都不太在乎,但这是一份正儿八经的工作,能光明正大的卖东西,不会被抓,所以孟辉可太喜欢这份工作了。

    跟店长确认好之后,第二天就兴高采烈来上班了。

    到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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