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我在号里的经历 (第3/3页)
清水煮油是梦里的事,粘的要死的,半生不熟的馒头,一个多了没有。
晚上咸菜一条,馒头一个,给猪猪都懒得吃。每天白天上午,我们这些人,放风十五分钟,下午放风十五分钟。
其余时间,拎着裤子,在号里带着。因为怕你想不开,自尽之类的,不许你,扎裤腰带,不许你系鞋带。
放风跑步,拎着裤子穿着拖鞋跑。谁不跑也不行。有活看守叫谁谁去。
给个各牢房送饭是个美差,能出去溜达一圈。有的时候,牢房没那么多了,犯人太多的时候,会给轻重犯人,放一个房间里,比如说,把抢劫犯和小偷放一起。
把强奸犯,和诈骗犯,放一起,不过是临时的,没几天就会分开。杀人重犯,基本不动。
父母托关系走后门,好不容易,送进去点牛奶,罐头,鸡腿,肘子,好吃的,比如说送进去一百斤东西。
犯人能吃到一斤,其余的犯人基本上见都见不到,有的根本就一两也没有,东西哪里去了,被那些混迹在我们纯洁的公安队伍中的不良分子,被黑狗皮给瓜分了。
树大有枯枝吗,比如说某案子审问不出结果,犯人不承认,不要着急,扔号里,八个人一个房间,管教扔进来一个,马鞭,这个房间的头,不出一天就让他招供,八个人一个房间,七个人打一个,你说你不打,行,管教会叫你知道小黑屋的门朝那边开的。
关系硬的使用大钱,比如说,拘留十五天,家人为你送五千,八千的,那你在里面,能吃掉二百块钱的东西。
但是天数不能少,不然你出去了,社会反向太大。先写到这吧明天还得上班,晚安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