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这个顶流戏精上身? (第1/3页)
“……”
“没问题。”面对方盛的要求林东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这只是最基础的契约精神。”
略顿,林东望着方盛:“我甚至有点好奇为什么要强调这个条件?”
“坦白说,我们找遍华语娱乐圈,只有方先生的长相水平能消弭男主角人设上的违和,所以来之前我们先跟资方达成了共识,票房分成也可以谈。”
林东他们很清楚,这种合作如果一点都不谈实际的经济利益,那只能说……
很有艺术性了。
对此,方盛简单回答:“能出演电影,还能拿票房分成,当然很好,不过我更习惯落袋为安。”
他没有过多深入解释。
蛇、井绳……方盛都怕,上个影视剧项目真的把原主坑惨了……
要不是赶上老天爷帮忙交换了人生,都不是断送艺人生涯,命都没了。
当时原主正处于艺人市场价值的巅峰,出场费很高。
就这么说吧,会有那个影视项目,是因为资方知道能请到方盛主演。
首个影视剧那集均播放过亿的数据它就是实实在在的摆在那里。
电视剧市场受众情况就是女多男少,方盛等顶流男女艺人和少数实力演员就是播放量的保证。
身为资方只考虑经济利益也很合理。
所以,越是能看到明确经济回报的项目,资方越愿意投资。
而因为限薪令的存在,正常主要演员只能拿制作总成本的40%中的70%。
具体到方盛参与的这个项目上,由于制片成本不高,按这种方式结算的片酬请不到方盛。
于是,片方用顾问分成的形式走费用,将请方盛出演的实际片酬拆分。
这才出现70%的费用等到影视剧播出后结算的条款。
项目冻结时都还差十几场戏才能杀青,所以只拿到总片酬的30%,税后不到150万。
这可是方盛艺人职业生涯巅峰期的4个月,如果勤快点,怎么算都能保证每周挣这个数。
之所以会乐意出演,无非是预期能名利双收,结果几乎什么都没拿到还要被片方甩锅。
所以……
有这种前车之鉴,方盛现在根本不吃这种饼,什么片酬拆分的玩法,没听说过。
他方某人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片酬这种东西,只要确切的100%预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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