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一次测试 (第2/3页)
介绍、游戏真实规则等等,都必须按照要求分别填入对应的栏位。
其中某些栏位还有补充说明,例如:
【针对玩家的规则介绍:可以巧妙地隐瞒部分游戏规则,但不能在规则介绍中掺杂明显错误的信息欺骗玩家。】
【游戏真实规则:请尽可能详尽地写出游戏的全部规则,避免逻辑漏洞。】
策划书最上方的一栏比较特殊,因为它已经有被预先填写的信息。
【可用道具列表(按需使用):】
【1.枪支:4支,以及不限数量的各式子弹。】
【2.冷兵器:6把。】
【3.显示设备:3台。】
【4.计时器:5个。】
【5.道具摆放平台:1个。】
【6.座椅:3个。】
【7.束缚装置:2台。】
【8.赌场中的任意全套赌具:2套。】
【9.可自由设计的特殊机关:1台。】
【10.与游戏内容无关的其他场景道具:不限。】
【备注1:如无特殊规定,设计者可自行决定所用道具的型号及外观。】
【备注2:任何道具均不可带出游戏场地,否则将凭空消失。】
“枪支,还有可自由设计的特殊机关?
“这岂不是意味着,我完全掌握着生杀大权?”
林思之自然而然地想到了这一点。
如果极端一些,林思之完全可以设置这样的游戏:
昏迷状态下的罪犯被束缚住,同时他的手腕通过一根细线与机关相连。
一旦罪犯醒来,手腕产生移动,细线就会牵动机关,扣动手枪扳机,将他打死。
当然,在策划书中存在一些限制,比如,规则介绍中不能掺杂明显的错误信息欺骗玩家,更不能设计一款完全没有任何通关机会的游戏。
但是,林思之也可以给这个游戏设计一个极端苛刻的通关规则:
假如罪犯醒来后,手腕没有产生任何大于3cm的移动,并坚持10小时,则机关自动解除,游戏结束。
这个游戏规则,完全符合游戏策划书的格式。
可实际上却是一个几乎必死的陷阱。
“从策划书的格式上来看,我确实可以设计这样一款游戏。
“但是,它不见得能通过审核。
“更何况,按照大屏幕上的要求,我应该对这名罪犯进行『公平公正』和『更加恰当』的判决,而不是用残忍的游戏虐杀他。
“但是,应该如何界定什么是『公平公正』,什么又是『更加恰当』呢?
“一个已经被现代社会法律审判过的罪犯,难道还会有『私刑』纠正的余地吗?”
林思之陷入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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