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现场视频呈上!公诉人:反对!法官:反对无效! (第1/3页)
“我方陈述完毕。”
七年。
这两个字,让旁听席上的李航妻子徐佳身体猛地一颤,几乎要从座位上滑下去。
法庭内一片死寂。
审判长的视线,转向了辩护席。
“被告方,可以进行陈述。”
韩清放在桌下的手,指节已经攥得发白。
【来了。】
【退无可退。】
她身旁的林默,身体微微后靠,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击着,像是在打着某种节拍。
韩清站起身。
那一刻,全国直播间里超过八百万的观众,无数的记者,法庭内的所有人,目光都聚焦在她身上。
她开口,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的紧绷。
“审判长,我方认为,被告人李航的行为,不构成防卫过当罪,甚至不构成任何犯罪。”
一句话,让公诉席上的检方律师眉头瞬间锁紧。
“理由如下。”
韩清的声音逐渐平稳,越来越坚定。
“第一,从主观上来看,被告人李航不存在任何杀人的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其行为的唯一目的,是保护正在遭受不法侵害的妻子,这是最基本的人性,也是法律应当保护的底线。”
她侧过身,指向证物。
“那把致命的水果刀,并非我当事人所持有,而是从施暴者赵鹏手中奋力夺下!其主观意图,仅仅是夺刀自卫,终止正在发生的侵害行为,他根本无法预见到会造成对方死亡的严重后果。”
“第二,被告人李航对造成被害人赵鹏死亡的结果,深表遗憾。但其行为性质,属于典型的正当防卫,而非检方所认定的‘防卫过当’。”
“第三,对于检方提出的尸检报告,死者右手虎口、食指及中指内侧,发现多处轻微划伤,伤口边缘整齐,形态不一。这一点我方有其他结论,伤势为赵鹏自己所造成,符合‘抓握锋利刃部’所形成的特征”
“第四,我方当事人妻子表示,死者赵鹏先行拿起水果刀,对我当事人造成生命威胁,我方当事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夺刀自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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