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3章 是我们的骑兵! (第3/3页)
,虚耗朝廷粮饷。
臣奉旨详察辽地形势,昼夜思惟,敢不竭尽愚钝,为我陛下陈之。
臣观辽地幅员虽广,然近年寒暑失常,地气转冷,兼之辽泽广大,水潦未平,膏腴可耕之地,实多限于数处:
其一,乃辽河沿岸平原,自铁岭卫、沈阳、辽阳,南至海州卫、盖州卫,地势平衍,水源充足,为屯田首善之区。其二,为辽西走廊,自山海关经宁远至锦州,傍海通道,土质尚可。其三,为锦州、义州、广宁相连之地。其四,则为浑河上游谷地,如抚顺、新宾、清原等处,亦可渐次开发。
为长久计,臣愚见有三,伏乞陛下圣裁:
一请改设承宣布政使司以隆体制
辽东都司旧制,专为备虏而设。今既永清边氛,当化兵政为民政。乞将辽东都司改为辽东承宣布政使司,设巡抚、布政使等官,与山东、山西等同为腹里。其原设卫所,渐改为府、州、县,选派干练官吏,专责民政、钱谷、刑名,与都指挥使司军政分治,俾便深耕地方,化剑为犁,实边之基自固。
二、请广行民屯以实疆土
仿古制而因时宜,召募关内、山东、河南等处无地流民,兼安置辽东归附部族之众,以五百户设一屯田所,择前序可耕之地分驻。每所配屯官数员,督率农事;每户由朝廷贷给耕牛一头、粟麦豆种子二石,并拨发半年口粮,另给犁、铧、锄、镰等农具,助其开垦新田。流民愿往者,免其原籍赋役;归附部族愿耕者,编入民籍。
三、请定赋优抚以安民心
新垦之田,三年内起科。第一年,所获粮粟,官收其半(二收一),以偿官本;第二年、第三年,官收其二(五收一),以示朝廷优恤。三年期满后,即按每丁口授田十亩为永业,登入黄册,科以常赋,使民有恒产,无流离之虞。
此举所需,臣初步估算:需健壮耕牛三万头,各式农具如犁、铧、锄、镰等三十万件,粟、麦、豆等各类种子数万石。
臣老迈庸愚,荷蒙圣恩,委以边寄,不敢不竭尽心力。愿以身家担保,三年之内,辽东驻军粮秣可望自给;五年之后,悉心经营,或可辟良田三千万亩,岁入粮秣以数百万石计。
届时,辽东非止为北疆之屏藩,实可成为我大明北地之巨仓,陛下开拓万里之基业,亦自此而固矣!
臣无任瞻天仰圣,激切屏营之至!
谨题请旨。
天启元年四月二十八日
辽东总督臣孙承宗谨奏
《请设辽东布政使司行屯田疏》
PS:嘿嘿,别骂我,这个奏本,改了七八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