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野蔷生处是吾乡》 (第2/3页)
数到第三十二颗时,眼泪掉在泥里,砸出个小小的水涡,很快就被风吸干了。
春末的一个傍晚,队长拿着封信往阿秀家走,脚步沉得像灌了铅。我蹲在野蔷薇丛边,看见阿秀从屋里出来,阳光落在她脸上,白得像纸。队长把信递给她,她的手刚碰到信纸就抖了,信纸飘落在地,上面的字我认得——“因公牺牲”“烈士”。
阿秀蹲下去捡信,指尖捏着信纸边角,半天没站起来。风刮过荆条,刺尖儿划着她的裤腿,她没躲,就那么蹲到暮色漫过田埂,野蔷薇的新芽已经长到半寸长,裹着嫩红的皮。
麦收时,阿秀照样去地里割麦。镰刀在她手里挥得飞快,麦秸断得干脆,汗水顺着额角淌进眼里,她就用袖子一抹,继续割。队长让她歇会儿,她摇头:“柱哥说,麦收不能误。”
风吹过麦浪,哗哗的响,像柱哥在笑。野蔷薇的花已经开了,粉白的瓣儿沾着麦芒,在风里轻轻晃,阿秀路过时,总会伸手碰一碰花瓣,指尖软软的,像怕碰疼了它们。
转年开春,阿秀要嫁去邻乡了。男人是个木匠,话不多,来接亲那天,他站在村口的老榆树下,手里攥着个木匣子,里面装着给阿秀的发卡。
阿秀没穿红袄,穿了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头上别了朵野蔷薇,是前一晚在田埂边摘的。她路过野蔷薇丛时,蹲下去数了数新芽,这次没数出声,只是指尖在芽尖上轻轻点了点,像在跟老朋友告别。
阿秀嫁外乡那年,野蔷薇开得正好。她和柱哥在荆条丛后亲过嘴,但如今只剩荆条疯长。人们说爱是短,遗忘长,可野蔷薇年年发新芽,却把旧年的故事埋进土里。暮色里,我好像阿秀的影子和荆条叠在一起,但我瞧不清谁更瘦些。
1978年的清明,我又蹲在田埂上看野蔷薇。风还是老样子,裹着冻土气,刮过荆条时带着细碎的响。阿秀回来了,她站在当年数芽的地方,头发梳成了髻,别着个木发卡,是木匠做的,上面刻着小小的花纹。她的手轻轻抚过荆条,去年的老刺已经发黑,新抽的枝却青嫩得很,芽尖上还凝着霜。
“婶子,你看啥呢?”放牛的二柱凑过来,他手里的牛鞭缠着红布条,像当年阿秀辫梢的棉絮。阿秀笑了笑,眼角有了细细的纹:“看这些芽呢,你看它们多能长。”二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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