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 徐德:痛击我的队友!【求月票!】 (第2/3页)
.难了。
「砰!」
审判台上传来一声脆响。
审判长吕广那双平淡的视线,自高台上向下方的公诉席投去,他开口道:「公诉人,综上所述,你方是否存有异议?」
异议?
自然有。
「审判长,我方认为被告方表述过於片面。」
「首先,毒驾」并非是一个违法状态的表述。一般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检察官郑通并无慌乱,他面色沉静,语气沉沉,缓缓说道。
毒驾是一种状态,但,多数人不知道什麽才是毒驾。
它和酒驾不同!
酒驾是,你开车前喝过酒,随後开车,那麽这就算酒驾。
但毒驾不同,你开车前没吸,也是有可能构成毒驾的!
而依据则是..
「通过检测,以确认驾驶人体内是否含有毒品成分或其代谢物。」
「随後,根据该成分含量是否达到《车辆驾驶人员体内毒品含量阈值与检验》来看..
」
开车当天没吸,但前几天吸过,体内代谢物未排出且达到阈值。
这便有可能被认定毐驾!
体内检出国家管制毒品成分,含量未达阈值但有明显驾驶异常。
那麽,这也可能会被认定毒驾!
「审判长。」
「这是有关犯罪嫌疑人,其毛囊进行的监定,其中,新生长出的毛囊中明确存有海洛因特异代谢物!」
「而根据生长周期来看。」
「犯罪嫌疑人「赵瑞」,在9月24日前三天内吸食过违禁品。」
检察官郑通说着。
他伸出手,从公文包中抽出一份材料,他表情严肃。
书记员凑近一看,赫然是物证中心给出的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是毛发检测。
而头发......
大多人或许没意识到,头发是如同「竹笋」一般,一节一节」的生长。
每一节头发能检测出的东西,都基於你某个时间段做了什麽,吃了什麽,身体代谢出了什麽。
所以,你会看到物证中心在检测头发时,并非是一根一根的测。
而是摘取一根後,用剪刀剪碎,分段检测!
至於赵瑞,根据其最末端刚生长出的毛发检测来推断,虽无法证明其驾车前吸食过违禁品,但足以证明案发当天左右碰过这东西!
所以,再联系郑通先前所说的当天没吸,案发几天前吸过,也算毒驾」来看..
「犯罪嫌疑人「赵瑞」,明确构成「毒驾」因素!」
郑通将报告递上,表情严肃且认真。
「综上所述。」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268号》明确:行为人明知吸食、注射毒品後会产生幻觉、昏迷等不良反应.....仍吸食後驾车,连续冲撞其他车辆或行人。」
「表明其对危害公共安全持故意心态!」
「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後果,均应以「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危害公共安全罪,类似毒驾」。
它并不是单一的某一条罪证。
范围是《刑法》114至139条之一,符合毒驾的则是114条危险犯」与115条实害犯」。
前者是仅存在危险还未造成严重後果,後者则是已经实施。
此时。
再看郑通所说,赵瑞明确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第115条,「实害犯」!
「这..
」
审判台上。
审判长吕广皱起眉来,看着手中的文件陷入沉思之中。
法律上确实是这样认定。
但问题来了..
「异议!」
「审判长,被告方有异议要表述!」
被告席处。
律师蔡彭没有丝毫犹豫,展现出超凡的专业能力,甚至连思考都没有。
此时站起身,看向公诉席反驳道:「公诉人。」
「你方先前所言,依照发根检测,证明当事人在9月24案发左右几日吸食过」,但,证明也仅仅只是证明吸过」。
「而非,案件因吸毒後违禁成分在体内达到阈值,随後导致案发!」
用最直白的话来举例。
你一小时前喝酒,随後开车,之後出现了车祸,这就是没有丝毫异议的酒驾!
但。
如果,一个小时前喝酒,但你体质特殊,喝下的酒精在这一小时内全部分解。
一小时後的你,完全不受酒精所影响,且也测不出酒精含量!
如此,你再出现了车祸,难道要算酒驾吗?
蔡彭的辩护逻辑也是这样!
郑通确实是能证明24号之前被告人吸过,可他无法证明当天赵瑞受到了吸毒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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