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人间烟火 (第3/3页)
——玉女掌门人周慧敏“。
倪震看到那条新闻时,正在自己的杂志社改版面。据他的同事后来讲,倪震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然后把报纸翻到了反面。
倪震追了周慧敏十一年。从一九九零年到二零零一年。十一年里送了多少花、写了多少封信、在多少个场合公开示爱——没人数得清。圈内人都知道倪震对周慧敏的执念,也都觉得这桩事迟早会成——毕竟倪震的条件摆在那里:才子、家境、人脉、相貌,样样不缺。
但周慧敏始终没有答应。
外界一直以为周慧敏是在“吊“倪震,或者是眼光太高。直到二零零二年六月那条新闻出来,所有人才明白——周慧敏等的不是倪震,是另一个人。
倪震看到新闻后,沉默了整整两个星期。据他杂志社的同事讲,那两周倪震没有写任何专栏,也没有参加任何社交活动。他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谁敲门都不应。同事们只听见里面偶尔传来打火机的声响——倪震平时不抽烟。
两周后,倪震重新出现在杂志社。他剃了胡子,换了新衬衫,看起来像是恢复了——但熟悉他的人注意到,他的眼神变了。以前倪震的眼神里总带着一种才子特有的自负光芒,现在那光芒暗了一层,底下多了一种冷。
倪震是那种输了不认输的人。或者说——他不会让自己显得输了。
恢复工作后的第三天,倪震在自己创办的《Yes!》杂志上发了一篇“读者来信“。说是读者来信,但圈内人都看得出来——那笔法、那语气、那刀刀见血却不留指纹的功力,除了倪震本人没有第二个人写得出来。
信的内容没有点名道姓。讲的是一个“电影圈新贵“如何“靠包装和营销掩盖作品内核的空洞“,如何“用大场面和明星阵容堆砌出票房数字却回避艺术良心的拷问“。信里还影射这个“新贵“的感情生活“与其银幕上的英雄叙事一样——精心经营,步步为营,每一步都算好了曝光时机“。
凌之飞看到那篇“读者来信“时,正在太子道办公室吃外卖。高志森把杂志拍在他面前,满脸怒气:“呢个倪震——分明就系针对你!告佢诽谤!“
凌之飞把那篇文字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看完后,他把杂志合上,放在一旁。
“唔告。“
“点解?“
“佢冇写我个名。而且——佢写嘅嘢,有些有道理。“凌之飞拿起筷子继续吃饭,“我嘅电影系咪靠场面堆砌——观众会有自己嘅判断。至于感情生活——我同慧敏嘅嘢,唔需要向任何人交代。“
“但你唔回应——佢会得寸进尺!“
“阿森——一个人写嘢黑你,你越回应,佢越有料写。佢要嘅就系你跳。我一跳——就证明佢讲中咗。“
高志森还想说什么,凌之飞摆了摆手:“呢件事——到此为止。你同公司嘅人都唔好回应。“
但倪震并没有就此停手。之后几个月,《Yes!》杂志上隔三岔五就会出现一些影射凌之飞的内容——有时是一篇影评,把凌之飞的电影贬得一文不值;有时是一条“圈内消息“,暗示凌之飞的票房数据有水分;有时甚至只是一幅漫画——画一个戴墨镜的电影人站在一堆钞票上,脚下是碎裂的胶片。
倪震的笔确实厉害。他没有一次点名,没有一次构成法律上的诽谤,但每一次都精准地戳中凌之飞的软肋——或者说,倪震认为的软肋。
凌之飞始终没有回应。不是大度——是他真的不在乎。前世活了四十多年,今生又活了二十多年,他太清楚一件事:一个人的价值不是靠别人的笔决定的。倪震的杂志销量再高,也高不过《长城》的票房。
周慧敏倒是问过他一次。
“倪震嗰啲嘢——你冇睇?“
“睇咗。“
“你唔嬲?“
“唔嬲。“
“点解?“
凌之飞想了想,说:“因为佢写嘅嘢唔重要。重要嘅嘢——佢写唔到。“
周慧敏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轻轻说了一句:“对唔住——系因为我。“
“唔系因为你。系因为佢自己。“凌之飞看着她,“一个人放唔低——系佢自己嘅事。同你无关,同我无关。“
周慧敏没有再说话。但她靠过来,把头靠在凌之飞肩上。窗外是跑马地的夜灯,和她十九年前第一次来这里时一模一样。
二零零二年八月的这个凌晨,凌之飞站在太子道办公室的窗前,手里捏着手机。屏幕上还停留在周慧敏那条“又通宵?记得饮水“的信息上。
他想起前世看过的一句话——“有些人你一辈子都遇不到,有些人你遇到了却花十四年才看见。“
凌之飞拿起手机,回了一条信息。不是“知道“——是另外两个字:
“多谢。“
然后他关了手机,回到桌前,继续改《贼》的剧本。阮世生还在睡,外套从肩上滑落了一半。窗外维港的天际线开始泛白——八月的天亮得早。
凌之飞拧亮台灯,橘黄色的光圈罩在稿纸上。他写下了第八稿的第一行修改:
“大门“在片中第一次出场——不是在做贼——是在厨房里煮一碗面。水开了。他把面条丢进去。然后电话响了。他接起来,听了几秒,放下话筒。面条在锅里翻滚。他看着水汽升起——就像看着自己的人生——一直在翻滚,从未真正平静过。
凌之飞看着这段话,停了笔。
这写的是角色——也是他自己。